与学生“签合同”,丢掉教育责任心
52fw.cn 06-20 次遇见学校与学生“签合同”,学生成绩提高有奖励,学生不准顶撞老师、不在教室说闲话、不谈恋爱等,若违反会被警告、记过、开除等。昨日,平顶山市一名高中生发的一篇微博,立即引来众人关注。记者联系该校校长,其表示,这仅是高二年级部分班主任的行为,学校对此并不知情,“愿望是好的,但做法不妥”。(2月9日《大河报》)
教育是很复杂的事,因为教育面对的是人,且学生正处于成长阶段,这也是一个不断犯错,不断纠错的阶段,因此,很需要教师的教育,但与学生“签合同”,将学生可能要犯的错一网打尽,并且配之以相应的惩罚,也就意味着教师可以非常简单地对待学生,不用做思想教育,不用耐心细致和学生交流,只要对照合同即可,这是多么荒唐的事。
虽然这份“合同”不具法律意义,但却像是一根鞭子,不断抽打着学生。诚然学生要提高成绩,要考进大学,也不应该谈恋爱,不应该考试作弊,这些学生是早就知道的,但有时候犯错也是在所难免的,年轻人犯错,连上帝也会原谅。诚然,学生犯了错误,根据学校的规定也该受到相应的惩罚,但学生毕竟不同于社会上的人,学校和老师对学生的错误,重在教育,这就需要教师充满爱心,需要教师运用科学的教育方法。而“签合同”,是将教育变成了非常简单的一件事。因为一切按合同办理。其余都是多余的。“合同”其实透露着一种冷漠,因为里面充斥着的都是利益,而没有多少爱心的成分。可教育却不一样,教育最需要的是爱心。信其师,才能亲其道,教师把自己打扮成了固化的“定格物”。又如何能够起到教育的效果?
更重要的是,估计这样的合同签订是单方面的,事先可能就没有多少民意基础,如果事先征求了学生的意见,学生还会通过微博申诉吗?还会通过外力引起网络的关注,从而给教师施加压力。这种曲线救己的做法,就表明了教师是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在打“压”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