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贵州瓮安县瓮水街道办事处公益性岗位招聘85人公告
52fw.cn 04-05 次遇见根据《瓮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瓮安县公益性岗位规范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瓮府办函〔2016〕38号)要求,结合《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黔南州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黔南人社发〔2010〕28号)和《黔南州公益性岗位管理实施细则》(黔南人社通〔2011〕116号)文件精神,为帮助就业困难对象实现再就业,经瓮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瓮水街道办事处增补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批复》和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特制定瓮水街道办事处2020年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自愿报名、双向选择、择优聘用和困难援助的原则,做到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对象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共计85名,其中:鼓楼社区10名,中心社区6名,花竹社区15名,茅坡社区4名,新庄社区5名,金龙社区13名,花桥社区5名,广场社区23名,瓮水办事处人社中心4名。
三、公开招聘条件
具有瓮水街道办事处户籍或在瓮水街道辖区内常住一年以上人员,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持《就业创业登记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登记时间为2020年4月3日之前),身体健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女18-49周岁,男18-59周岁,且符合下列有关条件之一的人员:
(一)原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城镇集体企业下岗职工和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人员中的“4050”人员;未就业的退役军人。
(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
(三)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
(四)持《残疾证》的残疾失业人员;
(五)失去土地的农民转为城镇户口的失业人员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人员;
(六)瓮水街道办事处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成员;
(七)省政府同意确定的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
四、报名、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0年4月7日—4月10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30—17:00)
(二)报名地点:瓮水街道办事处人社中心(原交警队一楼大厅)(联系人:方怀成0854—4859861)
(三)报名时须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以及复印件各1份,1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并填写报名表。
(四)报名时须提供的其他资料:退役军人须提供退役军人证;建档立卡户须提供瓮水街道办事处扶贫工作站出具的建档立卡户证明材料;瓮水街道户籍的在居住地社区出具证明材料;在瓮水辖区内居住一年以上的非瓮水户籍人员需提供居住地社区证明材料并附房产证复印件或租房合同复印件。
(五)每人只限报一个岗位,不得多岗位重复报名,多岗位重复报名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六)以下人员不得应聘:原公益性岗位“三年期满”退出已终止劳动合同的公益性岗位人员,从公益性岗位被辞退的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有涉黑涉恶情形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考试及相关事宜
本次招聘采取定向报名的方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