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方现代教育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修改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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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方现代教育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业绩比较基准
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鉴于南方现代教育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中原约定的权益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中证教育产业指数”编制方案调整并更名为“中证沪港深中国教育主题指数”,调整后的指数不再适合作为本基金权益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了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使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更好的反映本基金的投资策略,更科学合理地评价基金的业绩表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自 2020 年6 月 11 日起,将业绩比较基准进行调整,并修改基金合同相应的条款,现将具体变更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变更
本基金原约定的业绩比较基准“中证教育产业指数收益率×80%+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20%”变更为“中证 800 指数收益率×80%+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20%”。
二、基金合同的修订
根据上述方案,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对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进行了必要的修订。本次修订的内容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修订内容如下:
对基金合同“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投资”章节进行修订,原表述为:
“五、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教育产业指数收益率×80%+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20%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的指数时,本基金可以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情况下,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如果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所参照的指数在未来不再发布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相关手续后,依据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选取相似的或可替代的指数作为业绩比较基准的参照指数,
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调整为:
“五、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 800 指数收益率×80%+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