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了教育培训班因故想退费 机构:合同规定不好退 律师:可延期参
52fw.cn 08-17 次遇见一名外地小伙在报名参加市区一家教育培训机构后,出于家庭经济困难等多种缘由申请退费;涉事机构负责人却表示合同规定不好退,得谅解。16日下午,律师听记者介绍此事后,建议外地小伙延期参加培训。
小张是河北承德人。今年4月19日,他在位于我市崇川区青年中路的一家教育培训机构报名,准备参加土木工程专业的专转本培训,小张交费8880元,一周上两节课。
然而,交费报名后不久,小张突然遭遇一些重大家庭变故,经济拮据、生活变得紧张窘迫。此外,小张发现一些所学课程不适合自己,于是,他在6月2日向教培机构负责人提出退费要求。协商无果后,小张向南通市12345政府热线投诉求助。
面对小张提出的退费诉求,教培机构负责人表达了以下观点:双方合同已经签订,非机构的原因不可退费;收取的一些费用已经汇给总部,他们拿的只是分成,还有一部分已经支付老师的课时费;不想为难小张,但出于多种原因,请小张对此理解和谅解。
培训机构负责人同时表示,他们和总公司也签订了协议,协议具有法律效力,不能因为某种不顺心的个人琐事就改变,当事人所提的要求,最多出于人道主义进行补偿。
江苏启秀律师事务所主任薛亚俊认为,小张家里发生特殊情况或意外事件要求退费,合理而不合法,可以把事情处理好继续上课,延期参加教育培训,而不是解除合同的法定理由。至于“所学课程不适合自己”这一说法更加不成立,当事人报名之前是不是认真了解过具体课程呢?合同一旦订立,就必须遵守契约精神依法履约。 本报记者周朝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