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招财猫房产经营不善要崩盘 强行不认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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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女士在西安高新区香榭兰岛有一套40平方米的房屋。今年3月,她以2300元/月的价格将房屋委托出租给西安招财猫房产管理有限公司。合同签了三年,每三个月支付一次房租。可谁知,最近公司声称经营困难,要降价到1800元/月,否则就终止合同。
房东:约定房租每月2300元,中介要降500元
“今年3月,我和西安招财猫房产管理有限公司签了合同,以每月2300元的价格,接收了我的房子,合同为期三年。”王女士说,合同起初正常履行,每三个月中介都会将房租汇给她。“到了12月,中介突然告诉我,2300元每月接收的房子公司赔钱了,需要降价到每月1800元重签合同才行。如果我不同意的话,中介拒绝支付我上三个月的房租。”
据了解,多位将房屋委托给上述公司的市民在12月均收到了要求降价的通知。不少有同样遭遇的房东说,“理由都是公司经营不下去了。可这合同已签了,总不能说降就降吧?”
中介:迫于竞争,收价高于市场租价
12月24日下午,华商报记者来到位于高新大都荟的西安招财猫房产管理有限公司。该公司一负责人说:“前一段时间,市场上几个大型中介公司炒盘,打算垄断房源把租房价格炒起来。他们用远高于市场租价的价格从房东手里收房,我们不跟着高价位收房,就没有房源,就没办法营运了。”
“可谁知道,出租房市场价格炒不起来,反而是炒价的几个中介出问题了。我们现在是2300元从房东那里收房,却以1800元给房客出租,这样赔下去公司就得完蛋。”该负责人说,公司此次涉及200多套房源,“从公司运营角度讲,只能和房东协商降价。”
律师:单方终止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
记者就此咨询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他认为,中介公司不履行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
赵良善认为:中介公司从房东处承租房屋,签订了租赁合同,双方理应按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支付租金。双方因租金产生争议,可先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中介公司选择单方解除租赁合同时,中介公司的行为属于违约行为,需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合同约定的单方解约需承担两个月的租金,那么中介公司就需向房东支付两个月租金的违约金。
记者了解到,近期出现过一些因中介拒付房租,房东要求房屋内的房客搬离事件。赵良善提醒,房东切勿用过激方式驱赶房客。
“房东与中介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由中介公司经营管理房屋,随之中介公司又与房客签订租赁合同,故房东与房客不存在合同关系。在这种情况下,如房东驱赶房客,对中介公司来讲,房东的行为表明房东在擅自单方面解除合同,房东需向中介公司支付两个月租金的违约金;对房客来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