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如期交货还坐地起价!邗江法院成功调解买卖合同纠纷案
52fw.cn 06-24 次遇见通讯员 方满华 扬州发布记者 黄静
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作为必备物资的口罩,面临供不应求的现状,无法正常发货的情况时有发生。近期,邗江法院就受理了一起口罩买卖合同纠纷案。因被告公司未能如期履行合同交付27万只口罩,甚至坐地起价屡屡提出加价要求,我市一家公司眼看如期拿到口罩无望,遂将外省的一家生产口罩的公司告上了法庭。最终,法院成功调解了这起因口罩引发的买卖合同纠纷,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状况百出
采购27万只口罩欲出口,只收到少量货还为涨价买单
甲公司是我市一家规模较大且实力雄厚的公司,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公司试图通过购买再转销的方式,向国外出口口罩等防疫物资。经过一位朋友的牵线搭桥,甲公司与位于安徽省的一家口罩生产商(即乙公司)取得了联系。
协商交涉后,3月29日,双方签订了采购合同。根据合同约定,甲方向乙方采购的口罩数量为27万只,交货时间是4月2日,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50%的订金,且约定余款在发货前付清。
甲方信守承诺,交货,但是对方以生产速度有限等理由一直拖延。
“为了让对方加快组织生产,我公司又按照对方的要求多支付了60万元。”甲公司负责人介绍。直到4月3日,乙公司仅向甲公司交付了78000只口罩,价值60多万。让人颇有些意外的是,在口罩交付过程中,乙公司坐地起价,向甲公司提出涨价的要求,口罩的价格一度从7块2毛钱涨到7块9毛钱。
打官司索赔
霸道卖家表明无法如期交货,原告公司起诉终获赔偿
“太过分了,对方不断提出无理要求,而且交付的口罩距离合同约定的数量缺口太大。”甲公司负责人表示,购买口罩的合同虽然已经签署,但是过程很不顺利。在首次提出加价后,乙公司还欠192000只口罩无法交货。
在双方协商的过程中,乙公司一直不能按照合同的约定交付口罩,虽然中途退还了27万多元的货款,但剩余的货款始终没能退还,导致甲公司的权利受到了侵害。“本以为对方生产27万只口罩没有问题,哪想到交付日期一拖再拖。”甲公司负责人表示,双方通过电话沟通数次,乙公司变本加厉又提出不合理要求,企图将单只口罩的价格上涨到8块多,他们预感情况不妙。
对方提出的口罩价格一涨再涨,并且对方未能遵守合约,早过了合同约定的交付日期……再三考虑后,近日我市这家公司一纸诉状将被告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被告退还货款并赔偿损失。
邗江法院高新区法庭受理了这起买卖合同纠纷后,为最大限度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近期组织双方进行了协商。在法院协调下,被告向原告交付了40400只口罩,价值34万多。经过法官明理释法和妥善协调,被告公司认识到自身存在的问题。法官明确指出,被告公司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内容,且履行合同期间不断加价,种种做法属于违约不诚信行为,将为此承担法律后果。
考虑到被告公司交付剩余的大量口罩确有困难,在事先征求原、被告双方意见后,法官对这起纠纷进行了调解。被告最终同意返还原告近36万元的货款。
法官提醒
购买时应货比三家,尽量要求卖方提供履约担保
连日来,由于口罩、耳温枪无法正常发货的情形多发,引起了不少纠纷。为此,邗江法院加大矛盾纠纷化解力度,对涉疫情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在充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基础上,积极引导当事人协商解决纠纷,互谅互让、共担风险、共渡难关。
据法官介绍,近期涉及口罩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多发,有的是原告线下采购时遭遇违约不诚信的,有的则是原告线上采购遭遇诈骗甚至被骗几十万元的。“无论是普通市民还是企业,在采购口罩、消毒水等物资时,一定要擦亮双眼。”法官表示。
“为降低购物风险,应选择有生产能力且资质合格的供应商,并且从质量角度考虑,一定要货比三家。”法官提醒市民,与他人发生经济往来,切莫仅凭对方的承诺即轻易相信对方能够严格履行约定,而应充分了解对方的履约能力、诚信程度,并尽量要求对方提供履约担保。卖方提供履约担保的基础上,若遇到卖方不能按期交货等不诚信行为时,市民就能通过担保人索要相应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