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五、道德
52fw.cn 03-27 次遇见六十年代,我弟(费瑞龙)早上去合肥花冲挑粪,拾到一块上海牌手表(那时它的售价为80元),这个时候,我们还在一起生活。第二天,我们出了“失物招领”,很长时间也没有人认领,后经厂里交到合肥财政局去。
我两次拾到人民币也交给人家,有一次拾到主人是肥东精细化工公司小王同志,他是食堂卖菜的,当时我就交给他,当时,肥东公局政委(费*华)的母亲在场。另外,因为我家中经济多年一直是比较困难,往往和我要好的人,转借若干钱来帮助家中之用。我厂黄*明他是去上海看病,就这样未回合肥,在上海去世了。我借的三元钱,当时我知道他家属一定来厂取东西,我就把借人家钱的账本给我们车间书记看。因为我那时将近100个债主(最少的二元,最多三十元),黄的名字是在账中间,而且我的账单纸也是旧的,也没有改过。把此钱交给书记,请他转给黄的妻子。还有合肥建材二厂徐会计10元,也是他去世归还给他们的家属。三笔款子我不主动归还,那他们家属是不知道的。我虽然困难一点,但我不愿花人家的钱,所以我有时讲,我一生没有什么大的缺点给人家讲,万一借人家钱和粮过一点期归还,别的我没有什么给人家讲,(就是不能按时归还我还去打过招呼)。
一九七二年,我们家中做几亩田。田开一个缺口,我都不愿意掉点泥巴到别人家的田沟,将人家田沟水拦住。我关一个缺口,也不愿从人家田挖一锹泥混。我不论做什么事情,既考虑是否对自己有利也对(考虑是否对)人家有利,最起码对人家无害。对国家对人民不利的事情我总是不做。
六十年代,厂里有一批废品次品鞋子要处理。那时,我和处理鞋子(的)两个科长关系很好,我就向他俩提出要求。要他们把这批鞋子处理给我。我说你们做做大好事,我也做一点小好事。关键我是感(恩)人家情,不是借人家钱,就是借人家粮,因为我们那里农民劳动一天工资只有三角一二分钱。在我要求下,两位科长好心同意给我,我打了欠条,一分钱没有(预付)就把一千多双鞋由我弟弟用平板车拉回家。此鞋(是)次品,是收(正价的)百分之七十(的)钱,双鞋要赔利一元多,废品是收百分之五十的钱,要赔利三元多,但穿是一样穿的。晚上下班,我和弟弟用尼龙袋子把鞋装起来,每家每户就像散粑粑一样(给)每家送,有人家我是感情的,有人家连他家板発都没有坐过。每双鞋我愿贴几分钱,我不愿意多收人家一分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