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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fw.cn 04-20 次遇见深圳国际须予披露交易-梅林关城市更新项目三期工程施工合同
2018-07-24 18:42:00
施工合同
本公司谨此宣布,於二零一八年七月二十四日,联合置地(本公司的附属公司)、万科企业及鹏城建筑就梅林关城市更新项目的三期工程订立施工合同,据此,联合置地委聘鹏城建筑为三期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商,负责三期项目的工程建设,代价为人民币1,817,036,681.08元(相等於约港币2,112,833,350元)。
三期项目位於中国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将主要用作住宅及商业开发,总土地面积约为47,4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382,600平方米。
订立施工合同的理由及裨益
本集团认为订立施工合同对推进梅林关城市更新项目的建设工作至为重要,该项目於二零一八年将进入全面施工建设,并力争在二零一九年达到部份销售的目标。鹏城建筑於中国从事工程建设业务多年,拥有丰富的工程建设经验。因此,本公司相信委聘鹏城建筑为总承包商可满足三期项目建设工程的需要。
上市规则涵义
由於就该交易根据上市规则第14.07条计算的一项或多项相关百分比率超过5%但所有相关百分比率低於25%,故此该交易根据上市规则第十四章构成本公司的须予披露交易,须遵守上市规则项下的申报及公告规定。
本公司谨此宣布,於二零一八年七月二十四日,联合置地(本公司的附属公司)、万科企业及鹏城建筑就三期项目工程订立施工合同,据此,联合置地委聘鹏城建筑为三期项目工程总承包商,负责三期项目的工程建设,代价为人民币1,817,036,681.08元(相等於约港币2,112,833,3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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绪言
本集团於二零一五年六月通过联合置地获取梅林关城市更新项目地块的土地使用权,梅林关城市更新项目紧邻深圳市中心区域的福田区,地理位置优越。该项目地块面积约为9.6万平方米,已转型升级为计容建筑面积约48.6万平方米的综合开发项目,将建有包括住宅、商业、办公、商务公寓以及公用配套设施等。有关详情可参阅本公司日期分别为二零一四年九月十日的公告、二零一四年十月二十二日的通函以及本公司与深圳高速日期为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的联合公告。
本集团於二零一七年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引入万科企业为梅林关城市更新项目代建管理单位,就梅林关城市更新项目的开发提供代建管理服务,负责协调及管理梅林关城市更新项目的开发建设工作,弥补本集团在开发综合性大型房地产项目的经验不足,从而提升项目的开发价值。
梅林关城市更新项目分三期开发,截至本公告日期,一期及二期工程已正在开工建设,三期项目工程於二零一八年四月下旬开展总包公开招标工作。
施工合同主要条款
日期
二零一八年七月二十四日
订约方
(1) 联合置地(本公司的附属公司)
(2) 万科企业;及
(3) 鹏城建筑。
标的事宜
鹏城建筑将负责三期项目的工程建设,并应根据万科企业按照施工合同规定的技术规范具备通过国家、省、市以及现行相关施工技术标准的施工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