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中山市西区博铸建材经营部与被上诉人广东电白二建集团有限
52fw.cn 04-29 次遇见(2019)粤01民终4861号
陈云耀、梁兰友:
关于上诉人中山市西区博铸建材经营部与被上诉人广东电白二建集团有限公司、广州新泰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原审被告陈云耀、梁兰友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查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建材经营部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 〇 一 九年 四 月 二十三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