抖音、微信读书败诉背后:个人信息与隐私权边界之争,商业模式未
52fw.cn 08-06 次遇见“隐私没有得到侵权,但是个人信息权益受到了侵害,在《民法典》中,个人信息权益也是一个人格权基础,这是案子中特别关注的一点。”朱巍认为,将个人信息权益从隐私权中分割出来,将是一个大势所趋。
2、商业模式未被否定,但应以保护用户权益为前提
在两个案件中,法院均未反对抖音、微信读书的商业模式。
对于微信读书,法院认为,社交功能,但这种利用应以不违反法律规范及原则,不侵害用户合法权益为前提。在抖音案件中,法院则指出,该案对于隐私权和个人信息的考量均限定在具体的网络场景中。
“对于个人信息的保护,并不意味着过度干预企业商业模式的运行。我非常赞同法院的裁判思路,无论什么商业模式,只要涉及到对用户个人信息的调取和使用,就必须获得用户的同意,而且这种同意必须是知情同意。”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薛军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有些内容必须进行明确提示,并为用户提供不同意的选项。
薛军认为,法院未以个人信息保护为名去过度妨碍企业的商业模式创新,对案件的裁判拿捏得较为准确。对于企业而言,面对用户起诉后进行功能优化,也是尊重司法和用户体验的态度。
“在商业模式的考量上,其实不单纯是隐私的问题,例如在微信读书上看了什么书被别人知道,可能还涉及到一个知识共享、文化交流和商业利益等方面的考量,比如说一位名人看了什么书,相当于对这个书做了广告。”朱巍同样提到,商业模式并未被否定,只是由于缺乏给用户的自由选择权而存在风险。
“个人信息规范处理和安全保障会促进数据资源的积累和利用,设定合理的个人信息保护边界,才能构建良好的个人信息保护与大数据利用之间的关系。通过诸多的技术创新和产品模式设计的方式,在加强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的前提下,促进互联网行业的发展,而非对公民权益和行业发展进行非此即彼的取舍,这需要互联网企业承担其应尽的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法院表示,规范个人信息的处理行为并不会影响行业发展,反而会促进技术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不断创新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