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迪环境:签署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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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年06月07日 17:36:32 中财网
原标题:启迪环境:关于签署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合同的公告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启迪环境 公告编号:2020-082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事项概述
1、关联交易事项一:
(1)为完成济南市(长清马山)生活垃圾暨污水处理厂污泥焚烧发电项目(以下简称
“济南发电项目”)的VI及精装修绿化设计施工工程,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于近日与苏州启迪盛银装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启迪盛银”)签
署了《济南市(长清马山)生活垃圾暨污水处理厂污泥焚烧发电项目的VI及精装修绿化设
计及施工工程合同》,合同约定由苏州启迪盛银作为承包人承揽济南发电项目厂区VI、景观
绿化和室内精装修的方案设计、详细设计以及施工阶段的技术服务,合同签约价格为1,146
万元。
(2)苏州启迪盛银的控股股东为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的最终控制层面股东为启迪科技城集团有限公司,启迪科技城集团有限公司和公司的间
接控股股东同为启迪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第
(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公司与苏州启迪盛银签署《济南市(长清马山)生活垃圾暨
污水处理厂污泥焚烧发电项目的VI及精装修绿化设计及施工工程合同》构成了关联交易。
2、关联交易事项二:
(1)为建设郑东科技城综合能源供能项目,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启迪零碳能源环保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启迪零碳”)确定该项目地源热泵系统工程的施工单位为公司
关联方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方股份”)。河南启迪零碳拟与同方股份签订《郑东
科技城综合能源供能项目地源热泵系统工程合同》,合同签约价格为1,320.62万元。
(2)同方股份原实际控制人为清华控股有限公司,与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同方股
份于2020年1月公告了其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6
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河南启迪零碳与同方股份签署《郑东科技城综合能源供能
项目地源热泵系统工程合同》构成了关联交易。
3、2020年6月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苏州启迪盛银装饰科技有限公司签署绿化设计及施工合同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供能工程合同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关联董事文辉先生、曹帅先生、孙娟女士回避了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该关联交易
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本项关联交易经董事会
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
4、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交易事项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苏州启迪盛银装饰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674940375XN
住所:苏州工业园区东平街270号澳洋顺昌大厦6D单元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廉波
主营业务:建筑装饰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环保工程的设计与施工等。
股权关系:控股股东为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最终
控制层面股东为启迪科技城集团有限公司。
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苏州启迪盛银总资产为4,543万元,
净资产为1,944万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338万元,净利润604万元。(经审计)
截至2020年3月31日,苏州启迪盛银总资产为4,190万元,净资产为 1,941万元,2020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701万元,净利润-3.4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苏州启迪盛银的控股股东为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启迪设计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的最终控制层面股东为启迪科技城集团有限公司,启迪科技城集团有限公司和公司
的间接控股股东同为启迪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构成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经查询,苏州启迪盛银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关联交易事项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0026793Y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王庄路1号清华同方科技大厦A座30层
注册资本:296,389.8951万元
法定代表人:黄敏刚
主营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不含新闻、出版、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内容;
社会公共安全设备、交通工程设备、建筑智能化及市政工程机电设备、电力工程机电设备、
节能等。
股权关系:同方股份现控股股东为中国核工业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原控股股东为清
华控股有限公司。
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同方股份总资产为619.48亿元,净
资产163.12亿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30.4亿元,净利润2.98亿元。(经审计)
截至2020年3月31日,同方股份总资产为602.82亿元,净资产156.66亿元,2020
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28.73亿元,净利润-5.1亿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同方股份原控股股东为清华控股有限公司且控股股东变更时间未满12个月。
构成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6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经查询,同方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签署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合同系因公司日常经营活动而
发生。
通过市场询价比较,公司通过谈判方式确定合作施工单位为苏州启迪盛银并与苏州启迪
盛银签署《济南市(长清马山)生活垃圾暨污水处理厂污泥焚烧发电项目的VI及精装修绿
化设计及施工工程合同》。交易过程符合公司既定的招投标管理办法。
河南启迪零碳通过招标方式确认同方股份东科技城综合能源供能项目中标单位。河南启
迪零碳与同方股份签署《郑东科技城综合能源供能项目地源热泵系统工程合同》的定价过程
符合公司既定的招投标管理办法。
上述关联交易合同的签订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定价依据市场价格进
行,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事项一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苏州启迪盛银装饰科技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就济南市(长清马山)生活
垃圾暨污水处理厂污泥焚烧发电项VI 及精装修绿化设计及施工工程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
订立本合同。
1、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济南市(长清马山)生活垃圾暨污水处理厂污泥焚烧发电项目。
(2)建设地点: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马山镇
(3)工程范围:
①设计范围:
本次设计范围包括如下部分内容的方案设计、详细设计以及施工阶段的技术服务:厂区
VI 设计、景观绿化详细设计、室内精装修设计。
②施工范围:
厂区VI施工、景观绿化施工、室内精装修。
(4)合同工期
总工期:90 日历天(包含法定节假日)。其中:
设计周期:合同生效后20 天内;
精装修施工工期:合同生效后90 天内;
绿化施工工期:合同生效后60 天内。
2、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①签约合同价格:1,146万元。
②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包干,包括本合同工程范围以及招标文件规定范围内的全部
工程,并按以下要求进行竣工结算。
3、发包人有权在本合同范围内,对承包人设计的施工图或施工过程中的不合理部分提
出变更要求,承包人须遵守;若发生的设计变更、工程签证增减合计后,造成合同价款增加,
结算时总价不调整;若发生的设计变更、工程签证增减合计后,造成合同价款减少,按实际
价款结算。
4、若实际施工的工程量大于或等于合同清单工程量,结算时总价不调整;若实际施工
的工程量小于合同清单工程量,按合同清单单价及实际工程量结算。
5、若发包人提出的变更超出本合同范围外,所发生的设计变更、工程签证单价按合同
清单单价计入竣工结算,合同清单内无相同或类似项目的,承包人提出价格并经发包人同意
后计入竣工结算。
6、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并经公司有权机构审核通过后生效。
(二)关联交易事项二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河南启迪零碳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
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河南启迪零碳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郑东科技城综合
能源供能项目地源热泵系统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工程名称:河南启迪零碳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郑东科技城综合能源供能项目地源
热泵系统。
2、工程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龙湖北侧核心区。
3、工程承包范围及内容:郑东科技城项目地源热泵工程,施工包含施工图内所有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室外地源热泵管网系统及室内机房系统,边界为机房外一米处以内;
(2)招标图纸中所有地源热泵垂直孔部分:钻井、下管、试压、回填,包括泥浆清运等;
(3)招标图纸中所有地源热泵水平联络管部分:包括连管区域内管沟开挖、水平联络管
安装、试压、管沟回填,检查小室内分集水器及其管道阀门安装,水平连联络管与检查小室
内管路连接等。
(4)招标图纸中室外管网(二级分集水器至机房内一级分集水器部分)与室内机房设备
设施的连接、安装等工程;
(5)室内机房系统包括机房外冷却塔及与冷却塔相连接的冷却水管等系统;
(6)室外管网系统、室内机房系统及机房外一米处以内的范围中,图纸中所有设备和材
料的购买、设备及系统的安装调试等;
(7)本项目的电气控制系统的设备材料的购买、系统的安装调试等;
(8)本项目供能系统的施工、检验、试运营等;
(9)提供竣工材料、结算报告等相关材料。
4、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4月21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7月15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115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
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5、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现行的国家相关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
6、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1,320.62万元。
(2)本合同价格满足招标文件、施工图全部施工内容,施工工艺及质量要求满足施工
图及相关现行国家标准及规范规定。
5、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
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6、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并经有权决策机构审批通过后生效。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因公司日常经营活动而发生,交易合同各项条款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关联
交易对方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交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定价依据市
场价格进行,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本次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六、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额
2020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上述关联人(包含受上述关联人控制
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合同总金额为189,264.42万元(不
含本次董事会所审议关联交易事项)。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