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商贸学院学院英语四六级考试诚信教育课程教案
52fw.cn 06-14 次遇见授课题目(教学章、节或主题):
教学目的、要求(分掌握、熟悉、了解三个层次):
通过案例分析解读四六级考试在往年出现的问题,促使学生规范考试。
教学重点及难点:
四六级考试任务重大,监考力度难,对有舞弊、代考等现象存在难发现、难甄别,秉持对学生高度负责的态度,教育学生公平、公正、公开的考试,很显然,加强诚信教育就成了预防大学生违纪的重要手段。
教 学 基 本 内 容
一、法律解读
根据 2012年4月1日 颁布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学校按《办法》规定严肃处理违纪、作弊考生,加重惩处力度。 另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将考试下列行为入刑: 二十五、在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十六、在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四款:“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详见附件1)
二、案例解读(近年学院出现的违纪事例及处理结果)
余某,男,外国语学院XX级学生,成绩优秀,曾连续两次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优秀大学生称号,中共党员。于2014年12月六级考试中,经受不住外面人员的蛊惑,为了一些钱财选做“枪手”,结果在安检时被监考人员提前发现,代考未遂。而后被学校处分,并取消优秀大学生评选资格。
王某,女,外国语学院XX级学生,在校成绩优异,曾获得过国家励志奖学金和校级奖学金,中共党员。于2014年12月在我校四级考试中,替其它学院学生代考,结果被监考老师抓到,而后受到留校察看处分。2015年六月毕业之际,因为代考而被学校取消毕业证和学位证,并影响到后来的研究生考试。
三、立足于诚信,从自身做起。
(详见附件2)
总结发言:
(一)严守纪律,不触底线。四六级考试作为国家级考试,务必加强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的不良行为,切实维护社会公平、公正;
(二)立足于诚信,从自身做起。当前大学生学信网建立了“考生诚信档案”,若违纪,将对考生未来的毕业就业产生直接影响。大学生应积极对舞弊、代考等违纪违规行为举报,并立足于诚信的建立和维护,从自我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