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兆业债务重组事件对信托业的风险提示
52fw.cn 06-11 次遇见
1、佳兆业债务重组引人关注
佳兆业日前推出金额高达480亿元境内债务的重组计划。据媒体报道,境内债务重组计划所涉及的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债务,合计近480亿元。根据债务重组计划的内容,上述境内债务的利息将被减少,减少后的利息将不低于贷款基准利率的70%。同时,债务期限将有所延长,延长后的债务剩余期限在3至6年之间。据报道,已经有部分信托计划涉及其中,且金额不小。
2、债务重组是地方政府债务问题的重要解决手段
与此同时,在两会期间,地方政府债务问题也引起关注。
据媒体报道,根据财政部的工作安排,在地方政府债务甄别工作完成后,将会通过三种途径解决地方债务问题。对于完全公益性平台承借且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将通过发债进行债务替换。对于由一定收益的项目,可能通过“PPP模式”,转化为企业债。有一部分债务将通过债权人与债务人双方谈判,债务重整的方式解决。按照上述解决思路,可以预测的是,将会有部分信托公司的所谓“政信类”信托计划,将涉及债务谈判及债务重整问题。
可以看出,随着信托财产规模的日益扩大以及国内经济进入“新常态”。债务重组将成为信托行业风险管理所面临的现实问题。
二、信托公司开展债务重组的现实困难
(一)信托公司自身对债务重组缺乏专业经验
虽然信托财产规模已经突破十万亿大关,从管理财产规模来说,信托行业已经跻身第二大金融行业之列。但众所周知,有相当比例的信托财产是事务类信托,信托公司并未在其中担任主动管理角色。
对于信托公司实施主动管理的信托计划来说,信托公司过往多数采取外部接盘、处置抵押物等较为单一的风险处置方式。这类操作模式对于单体小型项目较为适用。
而债务重组则是针对大中型企业的债务风险化解处置模式。以佳兆业事件为例,由于佳兆业公司涉及融资规模高达数百亿,并且涉及数十家金融机构。如单个债权人采取行动,将导致企业整体崩溃。故此,只能采取债务重组方式来完成对企业债务的总体处置。
必须承认的是,多数信托公司对于债务重组不甚了解,缺乏债务重组方面的实战操作经验。这对于信托公司参与债务重组显然是不利的。
(二)信托公司实施债务重组,受到诸多现实条件约束
1、投资者对于信托计划债务重组的接受度较低
债务重组是在债务人偿还困难时,通过债务本金延期及利率(即融资成本)减免,来实现债务本金的最终回收。
对于信托公司而言,融资类信托计划实际上是资金与融资需求的对接。如果发生债务重组,对于资金方(即投资者)而言,将意味着兑付延期,按期兑付成为泡影。
实际上,信托公司对于债务重组并不陌生。信托计划延期,实际上就是一种债务重组手段。而为了抚慰投资者,在信托计划延期时,往往配套有“提高预期收益率”等措施。
以近期引起媒体关注的新华信托“汇源6号”信托计划兑付案例为例。据媒体报道,“汇源6号”的发行日期为2013年4月9日,产品期限为24个月,首期实际募集资金为5000万元,其中A类信托预期收益为9.5%/年,B类信托预期收益为12%/年。
日前,信托公司拟对该信托计划延期一年,引起媒体关注。
针对该信托计划延期,新华信托相关负责人对媒体表示,新华信托完全按照合同约定,并无违规。根据媒体记者获悉的《新华信托 汇源6号房地产基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资金信托合同》(下称《合同》),第五条信托规模及期限第二款“信托期限”中已写明“受托人有权根据本基金实际运作情况决定延长本信托计划的期限;如决定延期,应提前一个月在受托人的网站上公告通知受益人。受托人决定延长本信托计划的时间不得超过1年。”
信托公司提出,如该项目延期,根据《合同》补充约定,A类信托单位受益人预期年化收益率由9.5%调整为11.5%;B类信托单位受益人预期年化收益率由12%调整为14%。
从上述媒体报道可以看出,“汇源6号”信托计划在《信托合同》中,已经事先对信托计划延期进行了约定。信托计划延期条款实际上就是债务重组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