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中高等级信用债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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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融上海清算所银行间 3-5 年中高等级信用债指数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
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中融上海清算所银行间 3-5 年中高等级信用债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中融上海清算所银行间 3-5 年中高等级信用债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中融上海清算所银行间 3-5 年中高等级信用债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中融银行间 3-5 年中高等级信用债指数
基金主代码 003079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期 2016 年 12 月 22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中融上海清算所银行间 3-5 年中高等级信用债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融上海清算所银行间 3-5 年中高等级信用债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下属基金份额类别的基金简称 中融银行间 3-5 年中高等级信用债指数 A 中融银行间 3-5 年中高等级信用
债指数 C
下属基金份额类别的交易代码 003079 003080
注: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中“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基金合同自动终止。”
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为 2019 年 12 月 22 日,若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则
本基金将触发《基金合同》中约定的基金终止条款,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若发生上述基金合同终止情形,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成立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将不再开放办理申购、赎回、定投、转换等业务。基金财产将在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完毕清算程序后进行分配。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妥善做好投资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