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网贷新规落地 信雅达联合运营在三大关键词上下功夫
52fw.cn 07-31 次遇见【导语】2020年7月17日,为规范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经营行为,银保监会制定了《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被视为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的“基本法”终揭面纱。
互联网贷款作为传统线下贷款的重要补充,可服务传统金融渠道难以触及的客户群体,其普惠金融的特性受到认可。近年来,各商业银行对开展互联网贷款业务都有不同程度的尝试,但因始终没有统一的监管政策,使得商业银行开展该项业务时顾虑重重。而特殊时期发生以来,线下展业无法进行,零接触式金融服务应运而生。此次《办法》的落定,为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规范化发展指引方向,也为后特殊时期的金融市场带来新的曙光。
在互联网贷款新规的监管思路下,商业银行如何依托自身优势、联合合作机构,自主开展互联网贷款业务,赢得市场先机,成为发展互联网信贷业务的首要考验。
目前互联网贷款业务主要包括自营、助贷和联合放贷三种模式。中小银行因开展互联网贷款业务面临获客成本高昂、产品同质化严重、风控能力薄弱等问题,更多地愿意采用助贷或联合放贷模式。而助贷模式下的中小银行,大多只是充当单纯的资金提供方的角色,正慢慢丧失自身的风控能力和获客能力。《办法》的出台,正是希望商业银行在开展互联网贷款业务时,与外部机构合作补齐自身短板,并逐步将核心环节的能力内化,明确自身主体责任。
整体来看,《办法》对商业银行的主要业务合作方分为六大角色:营销获客、共同出资发放贷款、风险分担、逾期清收、支付结算、信息科技等,这些角色分布或贯穿在信贷业务的各个流程,基本上就是从产品设计、贷款营销、身份核验、反欺诈建设、贷前调查、贷中审批、人工复核、合同签署、合同和数据档案存储、放款控制、贷款支付、贷后管理、催收清算到不良处置。
而《办法》规定互联网贷款业务涉及合作机构的,授信审批、合同签订等核心风控环节应当由商业银行独立有效开展。这就表示除授信审查、合同签订等核心风控环节外,商业银行可以借助金融科技公司的力量来实现更多元的产品、更高效的获客、更可靠的风险控制、更全面的系统支撑。
「获客为源」
《办法》的落地,对中小商业银行开展互联网贷款业务来说是一项重大利好。不过对于从未开展过互联网贷款业务的中小银行来说,能力的短板使得他们需要联合外部合作机构来共同搭建业务体系。对于正处于起步阶段的中小商业银行,开展互联网贷款业务可优先考虑对自营类产品做线上化升级,并适当开展联合贷款或业务联合运营,有助于提升信贷业务能力,提高金融服务效率。
《办法》对贷款额度和期限进行限制,其中将个人信用贷款上限设置为与消金齐平,将使得个人消费贷款产品同质化问题严重,流量的竞争将会越发激烈。客户是开展互联网贷款业务的能量之源,面对能源枯竭、产品同质化等问题,进一步拓展用户的边界是商业银行亟待解决的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