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国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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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国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
告
公告日期:2019年3月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富国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富国恒生中国企业ETF(场内简称:恒生中国)
基金主代码159963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9年3月7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配套法规、《富国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富国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证监许可〔2018〕905号
基金募集期间自2018年11月30日至2019年2月28日止
验资机构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2019年3月5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5,387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人民币元)528,897,000.00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人民币元)53,654.06
募集份额(单位:份)有效认购份额528,897,000.00
利息结转的份额50,772.00
合计528,947,772.00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情况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0.00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0%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0.00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0%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是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2019年3月7日
注:
(1)按照有关规定,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以及与本基金有关的法定信息披露费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未认购本基金。
(3)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未认购本基金。
(4)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利息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利息折算份额的计算采用截尾法保留至整数位,不足1份的部分归入基金资产。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开始正式管理本基金。认购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销售机构的网点查询交易确认情况,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88-0688)查询交易确认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