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信消费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52fw.cn 04-18 次遇见建信消费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章节 修订前 修订后 内容 内容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 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第一 (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 (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部分 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前言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 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 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 性风险管理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无 六、本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 求,自《信息披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6、招募说明书:指《建信消费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 6、招募说明书:指《建信消费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 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明书》及其更新 11 、《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 年 6 月 8 日颁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9 年 7 月 26 日颁 第二 布、同年 7 月 1 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布、同年 9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 部分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释义 51、指定媒体: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 51、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 刊、互联网网站及其他媒体 性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 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无 54、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建信消费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第六 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部分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具体的销售网点将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具体的销售网点将基金 由基金管理人在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明。基金管理 由基金管理人在招募说明书、其他相关公告中或基金管理人网份额 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予以公告。基金投资者 站列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在基的申 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 金管理人网站公示。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 购与 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 赎回 申购与赎回。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6、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 6、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 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 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 《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 《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会备案。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 算详见《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 详见《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 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 并在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列示。申购的有效份额 以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上述计算结果均 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 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 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由此 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详见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详见 《招募说明书》,赎回金额单位为元。本基金的赎回费率由基 《招募说明书》,赎回金额单位为元。本基金的赎回费率由基 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 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列示。 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 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金额单位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 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 小数点后 2 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 基金财产承担。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 …… 发生上述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 发生上述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按规定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 确认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足额支 确认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足额支 付,应将可支付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量占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 付,应将可支付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量占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 给赎回申请人,未支付部分可延期支付,并以后续开放日的基 给赎回申请人,未支付部分可延期支付,并以后续开放日的基 金份额净值为依据计算赎回金额。若出现上述第 4 项所述情 金份额净值为依据计算赎回金额。若出现上述第 4 项所述情 形,按基金合同的相关条款处理。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申请赎回 形,按基金合同的相关条款处理。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申请赎回 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在暂停赎回 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在暂停赎回 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公 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公 告。 告。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3、巨额赎回的公告 3、巨额赎回的公告 当发生上述延期赎回并延期办理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 当发生上述延期赎回并延期办理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 寄、传真或者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 3 个交易日内通知 寄、传真或者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 3 个交易日内通知 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处理方法,同时在指定媒体上刊登 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处理方法,并依照《信息披露办 公告。 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当日应立即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应在规定期限 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在指定媒体上刊登暂停公 内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公告。 告。 第七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部分 (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基金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 合同 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当事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人及 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 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权利 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 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 义务 价格; 格; (10)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10)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 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 申购、赎回价格; 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出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具意见,说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 出具意见,说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 《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 《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 同》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 同》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 施; 施; 三、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时间、通知内容、通知方 三、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时间、通知内容、通知方 式 式 第八 1、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人应于会议召开前 30 日, 1、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人应于会议召开前 30 日, 部分 在指定媒体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知应至少载明以下内 在指定报刊和指定网站上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知应至 基金 容: 少载明以下内容: 份额 八、生效与公告 八、生效与公告 持有 …… …… 人大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起依照《信息披露办法》 会 体上公告。如果采用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在公告基金份额持有 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如果采用通讯方式进行表决, 人大会决议时,必须将公证书全文、公证机构、公证员姓名等 在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时,必须将公证书全文、公证 一同公告。 机构、公证员姓名等一同公告。 第九 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部分 (一)基金管理人的更换程序 (一)基金管理人的更换程序 基金 5、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换后,由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监会核 5、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换后,由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监会核准 管理 准后 2 日内在指定媒体公告。 后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人、 (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基金 托管 5、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换后,由基金管理人在中国证监会核 5、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换后,由基金管理人在中国证监会核准 人的 准后 2 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体公告。 后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内在指定媒介公告。 更换 (三)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同时更换的条件和程序。 (三)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同时更换的条件和程序。 条件 3、公告:新任基金管理人和新任基金托管人应在更换基金管 3、公告:新任基金管理人和新任基金托管人应在更换基金管理和程 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获得中国证监会 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获得中国证监会核 序 核准后 2 日内在指定媒体上联合公告。 准后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联合公 告。 三、估值方法 三、估值方法 …… ……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 第十 由基金管理人承担。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担 由基金管理人承担。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担四部 任,因此,就与本基金有关的会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 任,因此,就与本基金有关的会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分基 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按照基金管理人 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按照基金管理人 金资 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 对基金净值信息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 产估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值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 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 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 管人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放日交易结束后计 开放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并 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 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 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 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予以公布。 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予以公布。 第十 五、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施 五、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施 六部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 分基 核,在 2 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核,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金的 收益 与分 配 第十 二、基金的年度审计 二、基金的年度审计 七部 1、基金管理人聘请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相互独立的具 1、基金管理人聘请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相互独立的具有分基 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对本基金的年 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对本 金的 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 基金的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 会计 3、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理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须通报基 3、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理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须通报基金 与审 金托管人。更换会计师事务所需在 2 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体公 托管人。更换会计师事务所需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 计 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召集基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召集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等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 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证监会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为根本出发 基金信息,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点,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基金信息,并保证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时间内,将应予 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简明性和易 第十 披露的基金信息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和基金管理人、基 得性。 八部 金托管人的互联网网站(以下简称“网站”)等媒介披露,并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时间内,将应予分基 保证基金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查阅 披露的基金信息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报刊(以下简称 金的 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信息资料。 “指定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以下简称“指定网站”) 信息 三、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不得有 等媒介披露,并保证基金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 披露 下列行为: 时间和方式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信息资料。 1、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不得有 2、对证券投资业绩进行预测; 下列行为: 3、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1、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或者基金销售机构; 2、对证券投资业绩进行预测; 5、登载任何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祝贺性、恭维性或 3、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推荐性的文字; 4、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或者基金销售机构; 6、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5、登载任何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祝贺性、恭维性或推 荐性的文字; 四、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应采用中文文本。如同时采用外文 6、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文本的,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保证两种文本的内容一致。两 四、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应采用中文文本。同时采用外文文 种文本发生歧义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本的,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保证不同文本的内容一致。不同 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采用阿拉伯数字;除特别说明外,货币 文本之间发生歧义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单位为人民币元。 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采用阿拉伯数字;除特别说明外,货币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单位为人民币元。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一)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1、《基金合同》是界定《基金合同》当事人的各项权利、义 (一)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基金务关系,明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的规则及具体程序,说 产品资料概要 明基金产品的特性等涉及基金投资者重大利益的事项的法律文 1、《基金合同》是界定《基金合同》当事人的各项权利、义务 件。 关系,明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的规则及具体程序,说明 2、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露影响基金投资者决策 基金产品的特性等涉及基金投资者重大利益的事项的法律文的全部事项,说明基金认购、申购和赎回安排、基金投资、基 件。 金产品特性、风险揭示、信息披露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内 2、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露影响基金投资者决策的容。《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在每 6 个月结束之日起 全部事项,说明基金认购、申购和赎回安排、基金投资、基金45 日内,更新招募说明书并登载在网站上,将更新后的招募 产品特性、风险揭示、信息披露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内说明书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体上;基金管理人在公告的 15 日前 容。《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招募说明书的信息发生重大变向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送更新的招募 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 说明书,并就有关更新内容提供书面说明。 并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基金招募说明书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 3、基金托管协议是界定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财产 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终止运作的,基金管理人保管及基金运作监督等活动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文件。 不再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 基金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基金管理人在基金份额发 3、基金托管协议是界定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财产保售的 3 日前,将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摘要登载在指 管及基金运作监督等活动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文件。 定媒体上;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将《基金合同》、基 4、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是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摘要文件,用于向投 金托管协议登载在网站上。 资者提供简明的基金概要信息。《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产 (二)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品资料概要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 作日内,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并登载在指定网站及基金销 基金管理人应当就基金份额发售的具体事宜编制基金份额发售 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其他信息发生变更 公告,并在披露招募说明书的当日登载于指定媒体上。 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终止运作的,基金管 (三)《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理人不再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在指定媒体 基金募集申请 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基金管理人在基金份额发 上登载《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售的三日前,将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招募说明书提示性公 (四)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 告、《基金合同》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将基金份额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 发售公告、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合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 同》和基金托管协议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基金产品资料概 值。 要登载在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基金托管人应当同时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 将《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登载在网站上。 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 (二)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就基金份额发售的具体事宜编制基金份额发售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 公告,并在披露招募说明书的当日登载于指定媒介上。 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款规定的市场交 (三)《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易日的次日,将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在指定媒介 净值登载在指定媒体上。 上登载《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五)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四)基金净值信息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上载明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申购、赎回 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指定网站披露一次基金份额净值和费率,并保证投资者能够在基金份额发售网点查阅或者复制前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述信息资料。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 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 基金季度报告 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 90 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年 基金管理人应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度报告,并将年度报告正文登载于网站上,将年度报告摘要登 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载在指定媒体上。基金年度报告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审 计净值。 计。 (五)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 60 日内,编制完成基金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半年度报告,并将半年度报告正文登载在网站上,将半年度报 上载明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申购、赎回 告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体上。 费率,并保证投资者能够在基金销售机构网点或营业网点查阅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季度结束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编制 或者复制前述信息资料。 完成基金季度报告,并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媒体上。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中期报告和基 《基金合同》生效不足 2 个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 金季度报告 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或者年度报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三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年 基金定期报告在公开披露的第 2 个工作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 度报告,将年度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年度报告提示性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基金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 报备应当采用电子文本或书面报告方式。 经过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基金持续运作过程中,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 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中期报告,并将中期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中期报告提 基金运作期间,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 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或超过基金总份额 20%的情形,为保障其他投资者的权益,基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季度结束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编制完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 成基金季度报告,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季度报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 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比、报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的特有风险,中国证 《基金合同》生效不足 2 个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 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季度报告、中期报告或者年度报告。 (七)临时报告 基金持续运作过程中,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中期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个工作日 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 基金运作期间,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或超过基金总份额 20%的情形,为保障其他投资者的权益,基 备案。 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 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 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比、报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的特有风险,中国证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 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2、终止《基金合同》; (七)临时报告 3、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4、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依照《信息披 5、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露办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指定报刊和指 6、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发生变更; 定网站上。 7、基金募集期延长;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 8、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 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经理和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及决定的事项; 9、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 2、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 10、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 3、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基金合并; 一年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4、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基金改 11、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聘会计师事务所; 1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受到监管部门的调查; 5、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份额登记、核 13、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 算、估值等事项,基金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经理受到严重行政处罚,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 的核算、估值、复核等事项; 受到严重行政处罚; 6、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14、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7、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股东、基金管理人 15、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的实际控制人变更; 16、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 8、基金募集期延长或提前结束募集; 更; 9、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 17、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18、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10、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 19、变更基金销售机构;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 20、更换基金登记机构; 最近 12 个月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21、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11、涉及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业务、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 22、本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及其收费方式发生变更; 裁; 23、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 12、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因基金管理业务 24、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 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托管人或其专门 25、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后重新接受申购、赎回; 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因基金托管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 罚、刑事处罚; 26、在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 13、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 回等重大事项时; 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 27、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八)澄清公告 事项,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基金合同》存续期限内,任何公共媒体中出现的或者在市 14、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场上流传的消息可能对基金份额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或者引起 15、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较大波动的,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知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息进 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行公开澄清,并将有关情况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 16、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九)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7、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应当依法报国务院证券监督 18、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 管理机构核准或者备案,并予以公告。 19、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 (十)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 赎回款项;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20、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或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建立健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 请; 定专人负责管理信息披露事务。 21、在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基金信息,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 回等重大事项时; 相关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的规定。 22、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 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 其他事项。 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和定期更新的 (八)澄清公告 招募说明书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 在《基金合同》存续期限内,任何公共媒体中出现的或者在市 基金管理人出具书面文件或者盖章确认。 场上流传的消息可能对基金份额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或者引起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在指定媒体中选择披露信息的报 较大波动,以及可能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相关信息披 刊。 露义务人知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息进行公开澄清,并将有关情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除依法在指定媒体上披露信息外,还 况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 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公共媒体披露信息,但是其他公共媒体不 (九)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得早于指定媒体披露信息,并且在不同媒介上披露同一信息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应当依法报国务院证券监督 内容应当一致。 管理机构核准或者备案,并予以公告。 为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出具审计报告、法 (十)清算报告 律意见书的专业机构,应当制作工作底稿,并将相关档案至少 基金合同终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依法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保存到《基金合同》终止后 10 年。 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算并作出清算报告。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 七、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 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 招募说明书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在指定报刊上。 和基金销售机构的住所,供公众查阅、复制。 (十一)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 基金定期报告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人的住所,以供公众查阅、复制。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建立健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 定专门部门及高级管理人员负责管理信息披露事务。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基金信息,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 相关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等法规的规定。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 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 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 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 面或电子确认。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在指定报刊中选择一家报刊披露 本基金信息。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电子 披露网站报送拟披露的基金信息,并保证相关报送信息的真 实、准确、完整、及时。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除依法在指定媒介上披露信息外,还 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公共媒体披露信息,但是其他公共媒体不 得早于指定媒介披露信息,并且在不同媒介上披露同一信息的 内容应当一致。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除按法律法规要求披露信息外,也可 着眼于为投资者决策提供有用信息的角度,在保证公平对待投 资者、不误导投资者、不影响基金正常投资操作的前提下,自 主提升信息披露服务的质量。具体要求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及 自律规则的相关规定。前述自主披露如产生信息披露费用,该 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为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出具审计报告、法 律意见书的专业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