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仲丝绸之路仲裁中心与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陕西省知识产权局和
52fw.cn 07-07 次遇见4月20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丝绸之路仲裁中心(简称“贸仲丝路中心”)与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陕西省知识产权局、陕西省贸促会在西安共同签署《关于建立知识产权调解、仲裁优先推荐机制的框架协议》(简称“《框架协议》”)。贸仲丝路中心秘书长助理蒋红梅与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巩富文、陕西省知识产权局二级巡视员裴犁、陕西省贸促会副会长权检分别代表各方在《框架协议》上签字。
本次《框架协议》的签署,旨在强化协同联动,推广“诉讼—行政裁决—仲裁—调解”多元解决方式,逐步形成诉仲对接、诉调对接、仲调对接有效衔接、有机融合、协同共治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切实保护创造、激励创新,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贸仲丝路中心自2019年9月正式运行以来,先后与西安知识产权法庭、中国(西安)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陕西省知识产权局签订合作框架协议,不断发挥专业优势,积极推进知识产权领域多元化争议解决机制建设。此次贸仲丝路中心签署《框架协议》,将联合多方共建全方位、多层次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为营造有利于创新的良好营商环境和公平法治环境积极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