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2fw.cn 04-28 次遇见证券代码:002323证券简称:*ST百特公告编号:2019-024
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12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及手机短信方式发出,并通过电话进行确认,会议于2019年4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6名,缺席1名。公司董事郭宇飞因公出差缺席本次会议,公司其他董事均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唐继勇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与会董事就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应收账款转让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见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关于部分应收账款转让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5)。
三、备查文件
1、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2323证券简称:*ST百特公告编号:2019-025
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应收账款转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雅百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与骏合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骏合租赁”或“乙方”)于2019年4月17日签订《应收账款转让合同》。
2、2019年4月1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本次批准额度内的应收账款转让业务,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负责并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3、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交易概述
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雅百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优化公司融资结构,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与骏合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骏合租赁”)于2019年4月17日签订《应收账款转让合同》。公司决定将部分应收账款转让给骏合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转让的应收账款总金额为人民币1.49亿元,经双方协商后以九折价格转让即人民币1.34亿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转让应收账款业务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骏合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3、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加枫路26号108室
4、法定代表人:张玉峰
5、注册资本:36600万人民币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310000322208912P
7、成立日期:2015年06月01日
8、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从事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