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新国都:签署《股权转让合同之补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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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年02月21日 16:21:07 中财网
原标题:新国都:关于签署《股权转让合同之补充协议》的公告证券代码:300130 证券简称:新国都 公告编号:2020-009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股权转让合同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乙方”)于2019年12
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2019年12月19日召开2019年第
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并签署了《股
权转让合同》。依据公司发展规划,为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降低经营风险,同
意以人民币495,547,136元的价格向昆山银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
山银桥”、“甲方”)转让公司持有的控股子公司苏州新国都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苏州新国都”)96.32%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苏
州新国都股权。
2020年2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签署的议案》后,公司与昆山银桥签署了《股权转让
合同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本次签订补充协议不构成关联交
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该补充协
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生效。具体情况如下:
一、 补充协议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 企业名称:昆山银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37938017398
4、 住所:花桥镇兆丰路8号
5、 法定代表人:蒋春明
6、 股东、实际控制人:昆山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持有其100%股
权
7、 注册资本:360,029.5356万元人民币
8、 成立时间:2006年9月29日
9、经营范围:投资与资产管理;经市国资办授权委托,从事江苏昆山花桥
国际商务城的开发建设,负责管理和经营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对园区内基础
设施建设和功能项目建设进行投资与管理,以控股、参股、购并等方式进行资本
经营;园区物业管理、咨询服务;展览展示服务;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
自有房屋租赁。(前述经营项目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前置许可经营、限制经营、
禁止经营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 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本次签订的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条 释义
1.1 定义
除非本补充协议另有规定或根据本补充协议上下文另有其他含义,本补充协
议中使用的词语和《股权转让合同》具有相同的含义。
1.2 解释
1.2.1 “本补充协议”一词指本补充协议的全部而并非本补充协议内某一
条款或其他部分。除非与题述事项或上下文不符,否则本补充协议所表述的条款
是指本补充协议中相应的条款。
1.2.2 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参考所设,不影响或限制本补充协议条款的
含义或解释。
1.2.3 本补充协议所要求的、须在一个非工作日实施的行为,均应在此非
工作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后实施。
第二条 补充约定事项
2.1 经甲方申请,乙方同意将《股权转让合同》项下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第
三期股权转让款的支付时间予以延期,经甲方及乙方协商一致同意,将《股权转
让合同》第1.3.3条关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第三期股权转让价款的支付时间变
更为 “甲方应于2020年3月10日前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壹亿玖仟捌佰贰拾壹万
捌仟捌佰伍拾肆元肆角(RMB198,218,854.40)”。
第三条 协议一致性
3.1 本补充协议未约定事项适用《股权转让合同》的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