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操作规范
52fw.cn 06-21 次遇见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
(二)性质:非行政许可
二、设定依据
1994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修正,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四条:“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6号)第十四条:“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9:00-12:00,下午13:30-16:30
十二、办理地点
桂林市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交易(非涉税)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