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发布《保险法》司法解释 明确财险代位求偿模糊地带
52fw.cn 05-06 次遇见北京商报讯(记者 崔启斌 张弛)8月1日,北京商报记者在最高人民法院官网获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四)》(以下简称《解释》)已于8月1日下发,将于9月1日开始施行。此次司法解释着重解决财产保险合同部分有关法律适用问题,以期进一步统一裁判标准,其中明确了财险代位求偿的模糊地带。
据最高人民法院下发文件,该《解释》共21个条文,主要有四方面内容,涉及明确保险标的转让、明确保险合同主体权利义务、明确保险代位求偿权、明确责任保险等四个方面的相关问题,具体如下:
明确保险标的转让的相关问题。现实生活中,由于财产流转频繁,保险标的因买卖、赠与、继承等导致所有权转移的情况很常见。《保险法》第四十九条对保险标的转让作了规定,但仍较为概括。《解释》对有关争议问题予以明确,比如第5条明确了保险标的转让空档期的保险责任承担问题。
明确保险合同主体的权利义务。《保险法》第四十九条和第五十二条均涉及对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认定。实务中,由于险种多样,情况复杂,对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认定,成为司法审判实践中的难点问题。《解释》第4条第1款列举与危险增加相关的常见因素,为法官提供裁判指引,由法官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综合判断是否构成危险程度显著增加。
明确保险代位求偿权的相关问题。比如第10条对保险人赔偿后,第三者仍向被保险人作出重复赔偿的情况下,保险人的权利如何救济作出明确指引。
明确责任保险的相关问题。比如第15条对“被保险人怠于请求”的情形作出规定,以解决司法实践中亟待规范的裁量标准问题。
据了解,随着保险市场的快速发展,保险纠纷案件逐年增多。最高人民法院披露数据显示,2013年,全国各级人民法院新收一审保险合同纠纷案件82564件,2017年达127611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