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交易]ST宏盛:独立董事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订<嘉善区域白水塘河南岸滨水绿地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暨关联交易》的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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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年10月09日 10:16:30 中财网
独立董事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订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西安宏盛科技
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
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全资子公司拟签订暨关联交易》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 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拟签订《嘉善区域白水塘河南岸滨水绿地
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暨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中与关联
方发生的正常业务往来。
2、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经过了招投标工作,
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