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棉县法院成功调解好两起林业承包合同纠纷与物权保护纠纷案件
52fw.cn 03-16 次遇见四川新闻网雅安9月10日讯(周霞君) 9月4日,石棉县法院开庭审理了原告柯某某诉被告董某某物权保护纠纷一案及林业承包合同纠纷一案,庭审中,双方当事人各说纷纭,相持不下。据悉,原告柯某某与被告董某某于2012年签订土地租赁合同,约定董某某承包柯某某的土地,每年给付原告600斤谷子作为租金。在双方租赁合同期间,柯某某与董某某发生了纠纷。
柯某某从2013年起就开始向相关部门反映该情况,柯某某之父胡某某多次向纪委、政法委、信访部门上访、信访;新棉镇镇政府也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今年7月原告柯某某诉至本院后,在先调阶段,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也几次组织原被告双方进行调解,均未果。
经法院开庭审理,承办法官充分听取了双方的意见,了解了双方的诉求之后,耐心的对双方进行了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由原告柯某某补偿被告董某某3500元并解除双方签订的土地租赁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