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福州市农业农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52fw.cn 08-28 次遇见2020年我局对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要求,认真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
责任人制度
一是建立健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机构。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领导为副组长,各处室站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规与审批处,具体负责制定依法行政工作计划、方案,协调各部门建立完善依法行政的措施,督促各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落实。二是研究部署依法行政工作。为了贯彻落实我局依法行政工作,2020年局务会研究行政复议、权责清单修订、法制宣传等工作,有力保障了依法行政工作顺利开展。
(二)全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一是推进“一趟不用跑”改革。按照企业群众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趟”甚至“一趟不用跑”的理念和目标,提升“最多跑一趟”及“一趟不用跑”事项比例。目前,我局网上办事大厅“一趟不用跑”事项21项,占比达到100%。辖区县网上办事大厅“一趟不用跑”事项占比也均超过50%。二是推出证照联办“套餐式”服务。我局在今年7月起推广实施“证照联办”套餐服务,我局可实现3组“证照联办”套餐服务,分别是“开兽药店或公司”、“开农药店或公司”、“开农作物种子店或公司”。按照“一张申请表、一个窗口办理、一套申请材料”的目标,有效减少提交材料。三是推进实施信用承诺制度。按照相关要求及时梳理承诺事项清单、制定“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核发新证”信用承诺文本,完成系统调试、备案等工作,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四是积极辅助自贸区和福州新区做好相应工作。应自贸区福州片区“证照分离”改革工作需要,结合自贸区福州片区的特点,为其量身定制办事指南。另外,按要求制定福州新区省级经济审批事项办事指南和审批流程图并报送新区规划发展局。
(三)落实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制度
一是做好权责清单调整工作。2020年我局结合机构改革情况,组织人员开展权责清单调整工作,并将修订调整后的权责清单报送至市审改办。目前我局最新权责清单共有事项235项(行政许可7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处罚133项、行政强制6项、行政监督检查20项、其他权责事项60项、公共服务2项、行政奖励6项),较2019年市级权责清单294项,减少59项。
二是全面落实并严格执行负面清单制度。为了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动态调整机制,我局按照“定位准确、做法有效、统一规范、能短则短”的工作要求,对设立的市场准入管理措施;清单之外违规设立的准入许可;违规制定的市场准入类负面清单进行梳理清理,同时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限制,为优化市场营商环境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一是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我局按照“一单两库一细则一平台”的监管工作要求,认真做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先后制定印发了《福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告(2020年1号)》,明确了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时间和次数等事项,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农作物种子质量和生产经营活动监督检查等17项随机抽查事项列入今年“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范围,同时调整完善“两库”建设,把市场主体名录信息和执法人员名录信息补充完整,并积极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工作,2020年,我局各有关处室已按照方案要求,完成双随机随机抽查工作。
二是开创性的结合农资企业信用评级开展执法检查工作。信用评级工作开展以来,我局利用信用评级工作对农资企业激励及惩戒方面所发挥的作用,积极推进执法检查工作效能提升,制定了《福州市农资生产经营主体信用等级分类监管办法》,将从事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生产资料生产经营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纳入分级分类评级范围,并根据《福州市农资信用评级评分表》要求,将农资企业分为A、B、C、D四级,对信用等级评定为A级的单位在相关媒体上公示宣传,相应减少检查和抽检频次,对D级单位则建立惩戒和淘汰机制,实行重点监管和强制性监管措施,实行两个月不少于一次的检查,若仍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应从重处罚或建议发证(照)机关取消生产经营资格。目前,我局已完成多家农资企业评级认定,不仅提高了执法检查针对性,更是极大的提升了农资企业守法经营的积极性。
三是积极发挥信用联合奖惩对监管工作促进作用。我局对照《关于农业领域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实施细则》,及时将守信失信农资生产经营企业推送至福州市联合奖惩服务系统,通过采取“红”“黑”对比、“褒扬”与“惩戒”并重的方式,在对守信企业进行激励的同时,对存在农产品或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问题并造成严重后果等失信行为的企业,联合财政、税务部门,发起联合惩戒,在资金申请、招投标、采购等方面进行限制,形成舆论及社会压力,督促相关失信企业及时进行整改,提升农资企业监管效率。
四是结合“互联网+监管”系统开展监管工作。以“互联网+监管”为载体,深化事中事后监管力度,进一步对监管事项进行梳理。2020年我局共认领监管事项232项,梳理检查实施清单32项,关联三级执法平台95条。截止11月,共录入监管行为100条,监管行为主项覆盖率达到66.67%,检查实施清单完成率达100%。为进一步提高监管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实施规范化、智能化监管打下了基础。
(五)做好农业农村政策解读工作
为了让更多的人了解农业政策,拉近广大市民与农业农村工作之间的距离,我局在农业信息网上专门设置了政策解读版块,对《福州市家庭农产培育方案》《关于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八条措施》等相关文件政策进行详细的解读,通过简单的问答形式,配上内容丰富的图片,通俗易懂的为广大市民普及了相关政策知识,为今后进一步开展农业农村工作奠定了良好的社会基础。同时在9月福州新闻广播主办的《我执法我普法》广播互动访谈活动中,我局分管领导介绍了我市今年农业农村的主要工作和取得的成效,相关处室也针对市民群众关心关注的农村土地流转、申请宅基地、种植茉莉花、农机的购机补贴、绿色食品、病虫害防治等问题作了详细的回应和解答,得到广大听众朋友、微信网友的一直好评。二、积极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工作。
#p#分页标题#e#我局严格按照执行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等程序规定对重大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核,并组织律师等法律顾问进行论证,确保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符合法律规定,不存在与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等违法违规情况产生。2020年我局对36份文件进行审核,对其中5份规范性文件向市司法局进行报送,目前均通过了备案审查,其中《福州市坚决制止耕地抛荒撂荒工作实施细则》及《关于支持福州茉莉花茶产业发展九条措施》更是体现了福州地方特色。
(二)及时完成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
我局根据市司法局工作要求,对照《关于开展民法典涉及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通知》《关于开展不符合<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文件清理的工作方案》等文件规定,对我局制定出台的文件进行梳理。经梳理,目前我局不存在与民法典相抵触、违反食品药品安全规定或不符合优化营商环境的文件。
(三)建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
我局认真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对于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不得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对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法定要求和程序定期向社会公布规范性文件制定情况。扎实推进备案审查制度建设,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健全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规范性文件的建议审查制度,加大备案审查力度,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错必纠。同时我局开创性的以表格的形式,明确了规范性文件备案范围及审查时需要提供的材料,将备案程序简洁明了的以流程图的方式进行呈现,提高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效率。
(四)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典型发言工作
8月省农业农村厅组织召开全省农业农村法治工作视频培训班,我局作为全省三个市县农业农村局代表之一,就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进行了典型发言。在发言中,我局分管领导介绍了我局目前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工作开展情况,并着重就我局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过程中的创新工作方法向省厅领导进行了详细的汇报,发言得到省厅领导高度肯定。
三、扎实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
(一)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工作
为了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推进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提高重大行政决策的质量和效率,我局制定了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制度,明确我局重大行政决策清单,要求重大行政决策应当经过决策调研论证、公众参与、方案协调、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决策结果公开等必经程序,并要求根据需要对重大行政决策开展实施后评估工作。
(二)积极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2020年经局务会研究决定,我局与福建大佳律师事务续签了法律顾问合同,继续聘请福建大佳律师事务所金慧敏、周咪亚、施晓航律师为我局外聘法律顾问,为我局提供法律服务并参与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论证工作。
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一)改革行政执法体制
我局持续深化农业综合执法改革,整合执法队伍和执法职能,在全省率先完成了市本级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及所辖5县5区1县级市“三定”方案出台,农业综合执法体系基本形成,机构人员整合基本到位,执法工作有序开展,改革取得初步成效。
(二)积极做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调研工作
5月省司法厅法制督察处及省农业农村厅法规处领导对我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开展调研,调研会上我局就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制定背景、开展情况及工作亮点进行了详细汇报,同时还结合实际工作,介绍了行政执法公示及全过程公开制度落实情况。省司法厅及农业农村领导高度评价了我局三项制度取得的成效,对我局特色亮点工作更是给予了充分的肯定。通过此次调研,不仅进一步明确了我局今后三项制度工作方向,提升了我局行政执法水平,同时也为全省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全面落实开展贡献了一份力量。
(三)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严格落实三项制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执法人员每年参加法律专业知识培训和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40学时。严格落实执行领导干部违法干预行政执法活动和插手具体违法案件查处责任追究制度,防止领导干部干预行政执法、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确保农业综合执法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严格落实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情况通报制度、执法过错纠正和责任追究制度。设立了农资、私屠滥宰等投诉举报电话,严厉打击农业农村领域违法行为。严格执行行刑衔接制度,查办违法案件发现可能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办理,今年以来,我局共查办农业执法案件98起(其中种子案件4起,肥料案件4起,农药案件12起,饲料案件10起,兽药案件4起,农机案件3起,动物防疫案件48起,牲畜屠宰案件12起,其他案件1起。含移交刑事案件5起,重大行政案件3起),罚没金额100.97万元,移交公安机关办理案件5起。
(四)积极贯彻落实“两法衔接”工作
#p#分页标题#e#我局对照“两法衔接”工作要求,指派专人负责“两法衔接”工作,严格规范行政执法案件录入时限,就“两法衔接”工作中注意事项组织执法部门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增强执法观念,提高案件移送意识,杜绝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现象产生。
(五)全面加强执法人员、法制审核员等法治队伍建设
根据《福建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提升行动方案》要求,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制定了《福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提升行动方案》,科学制定执法人员培训规划,确保执法人员培训时间和效果,提高执法人员整体素质,提升农业综合执法能力和服务水平。支队建立交班例会制度,每周通报案件办理进度,传达学习最新文件精神,探讨农业法律法规知识。截至目前支队已召开交班会学习60余次。支队于10月28日-29日和11月25-26日举办了两期全市农业综合执法人员培训班,重点开展农资执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动物卫生监督及屠宰执法等农业综合执法相关的法律法规培训,各县(市)区农业综合执法负责人及执法骨干近100人参加了培训。
五、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认真做好土地承包仲裁工作
目前,我市10个涉农县(市)区已全部有正式批文成立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138个涉农乡镇均都正式批准设立农村土地承包调解委员会,全市所有行政村均设立村组农村土地承包调解小组或有指定专人调解。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都按照制度要求制定仲裁委员会章程和工作规范,并将仲裁委员会章程、仲裁工作规范、调解仲裁流程图等材料张贴悬挂公布,定期组织仲裁员进行培训。2020年,我市未发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重大群体性事件,广大农民群众较为满意,为平安建设营造了良好社会氛围。
(二)积极履行行政复议工作职责
我局积极做好行政复议工作,全面推进行政复议职责整合,努力使行政复议工作向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方向发展,同时按照行政复议程序规定,认真履行行政复议工作职责,做好行政复议案件的受理和通知工作,对当事人提交的书面材料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期限内送达受理通知书,召开案件分析专题会议,组织法规与审批处等有关处室参与研究行政复议案件,确保行政复议结果公平公正。2020年我局无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
六、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开展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工作
8月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邀请福建大佳律师事务所周咪亚律师开展《民法典》专题辅导讲座。通过对《民法典》人格权、侵权责任独立成编、新增好意同乘的侵权责任等16个特色制度介绍讲解,提升了对《民法典》认知,进一步营造了浓厚的学法、守法、用法氛围。
(二)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
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努力建设高素质的法治专门队伍,在领导干部中积极开展宪法法律宣传教育,把能否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标准。2020年我局共组织268名干部职工参加统一学法考试,参考率为100%,及格率100%,平均分98.43,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七、全面开展法治宣传工作
(一)充分利用全国农业法治工作会议举办机会进行法治宣传
9月全国农业农村法治工作会议在福州市召开,在会议召开期间,我局积极配合开展相关宣传工作,结合实际情况,编写了《铺好法治基石 农事内外兼修——市农业农村局打好法治工作“组合拳”,为高质量发展超越护航》、《全国农业农村法治工作会议在榕召开——我市两家单位获“国字号”荣誉》两篇稿件,并在福州晚报进行刊发,同时福州新闻频道还进行了同步宣传报道,扩大了法治会议影响力,也提高了社会法治意识。同时本次法治会议筹备、组织及宣传等相关工作得到了全国31个省份农业农村部门领导的一致好评,农业农村部法规司专门给我局寄送了感谢信,市领导还在感谢信进行批注肯定了我局的成绩。
(二)认真筹划组织2020年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12月,我局联合联合晋安区农业农村局、连江县农业农村局先后在晋安区寿山乡九峰村、连江县蓼沿乡朱子村及兆丰华生物科技(福州)有限公司开展宪法宣传活动,活动中,通过采取设立法制宣传咨询点、悬挂横幅标语、发放《宪法》、《民法典》、信用体系宣传等法律法规宣传资料、现场答疑解惑等多种形式,有效普及了宪法知识,增强全社会尊崇宪法、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良好法治环境。
(三)制定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 我局编制了《福州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责任主体,落实普法对象及普法内容,确定普法方式及普法工作的时间节点,将普法工作分解落实到相关业务处室,认真做好指导相关业务处室做好年度普法工作,要求相关业务处室严格按照每年的“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开展相关普法工作,切实做到各项普法工作和活动有人负责,职责清晰,确保普法工作顺利推进。同时,各直属单位也积极发挥自身职能优势,将普法工作融入到日常业务中。(四)认真落实以案释法制度
#p#分页标题#e#2020年,我局围绕“以案释法”的普法宣传主题,选取了《未取得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农药处罚》《对未经定点私自屠宰生猪的处罚》《饮用未经检测消毒羊奶致人感染布鲁氏菌病》三个典型案件作为今年供稿案例,同时为了增强普法宣传效果,我局将供稿案例分为三个部分,首先对案件进行了简要阐述,其次详细援引了案件具体适用的法律条款及处罚适用标准,最后进行案件点睛,结合案件情况,告知农资生产经营者应守法生产经营,不能贪图一时的便宜而触犯了法律的底线,同时也提醒农资消费者应去正规单位购买农资产品,避免买到伪劣假冒产品而遭受损失。目前我局提供的两篇稿件材料均在《福州日报》《福州晚报》上进行刊登,受到了广大读者特别是农民朋友的好评。
(五)结合“中国农民丰收节”期间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9月“中国农民丰收节”在罗源县松山镇八井村举办,为了扩大农业普法工作影响力,让更多人了解农业法律法规知识,我局联合了省农业农村厅及罗源县农业农村局采用省市县三级农业部门联办的方式现场开展农业法治宣传活动。活动现场,工作人员通过展播《民法典》音乐快板、设置普法宣传驿站和展架、悬挂宣传标语、分发《宪法》《民法典》以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涉农法律法规宣传资料、提供福州乡村振兴网站二维码、邀请律师提供法律咨询等丰富多样的宣传形式,为广大群体尤其是农民群众和农村经营主题送去了涵盖面广、通俗易懂的惠农政策宣传和法律知识大餐。当天共发放宣传资料和法治宣传品2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50余人次。《福州日报》对我局丰收节宣传活动进行了报道。
八、2021年工作计划
2021年,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扣依法治市中心工作任务,以深化法治机关建设为目标,以规范权力运行为重点,以深化普法教育为保障,不断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努力提高依法治市工作水平。
(一)进一步建立完善重大问题法律论证、集体决策、专家咨询、社会公示制度,建立健全决策跟踪反馈、决策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
(二)进一步加强行政工作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律业务培训,增强依法行政能力,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合格、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行政执法队伍。
(三)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法治学习氛围,鼓励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提高依法管理的能力,规范决策、管理和服务行为,完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全力推进干部职工法治培训工作。
(四)进一步加大普法宣传力度,积极开展法治宣传进基层活动,充分利用好主题日以及和乡村民俗活动,积极开展法治宣传进村入户活动,全面宣传法治知识,形成全方位、多角度的立体宣传格局,进一步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