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二手房签订“阴阳合同” 分割财产承担法律风险
52fw.cn 06-11 次遇见中新网重庆3月16日电 (邢波 李春光 蒋青琳)买卖房产,签阴阳合同,就能避税?其实潜在的法律风险巨大。记者16日从重庆巴南区法院获悉,原告人冯某因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签订“阴阳合同”,举证不力自食苦果。
原标题:买卖二手房签订“阴阳合同” 分割财产承担法律风险
中新网重庆3月16日电 (邢波 李春光 蒋青琳)买卖房产,签阴阳合同,就能避税?其实潜在的法律风险巨大。记者16日从重庆巴南区法院获悉,原告人冯某因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签订“阴阳合同”,举证不力自食苦果。
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冯某夫妇两人将夫妻共同财产房屋一套出售给刘某,刘某当时是将房款直接支付给冯某的丈夫程某。2014年,两人因感情不和决定离婚,在离婚过程中,冯某想通过起诉丈夫所得的购房款,进而从法律上确认丈夫收到的全部房款属夫妻共同财产。但由于冯某并未保存房屋买卖合同,并且在房管局查询到的交易价格为36万元,而冯某向法院主张真实的交易价格却是57万元。
庭审中,程某与刘某均表示真实价格为36万元,且刘某已全额支付给程某。
法院审理认为,冯某最终未能举示交易价格为57万元的合同,结合房屋所在地二手房价格合理区间及交易行情,遂不予采信冯某主张的事实。
法官析案称,签订“阴阳合同”的当事人一旦发生纠纷要违约或解除合同,如果主张私下订立低价合同的当事人不能证明双方是按实际原价合同履行的,那么从证据的角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