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批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律师公益法律服务指导案例公布(5)
52fw.cn 04-26 次遇见一是承租方与出租方是合作伙伴而并非对立关系,在疫情时应当相互理解、共渡难关。双方可以通过协商,尽量降低承租商户因疫情遭受的损失,恢复正常经营,同时也要确保地产公司按时支付银行贷款利息,不影响其征信记录;
三是对于不同意上述两种方案的承租商户,与地产公司另行单独协商。
化解劳务纠纷 维护企业正常经营秩序
【案情概况】
律师公益法律服务案例之二
【案例评析】
【关键词】工资支付 劳动合同
【关键词】租赁纠纷 不可抗力
【案例评析】
首先,程雪律师针对瑞典公司投资信心不足,担心疫情持续下去遭受更大损失的问题,对双方合作项目的预期成本、预期利润和目前终止合同产生的损失进行了综合对比分析,根据疫情影响对双方的合作协议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帮助瑞典公司重树信心。
【关键词】劳务纠纷 协商解决
重庆中启律师事务所向导律师接到地产公司咨询后了解到,双方主要矛盾在于是否应该减免2020年第一季度的全部租金。承租商户认为,自2020年1月新冠肺炎疫情爆发起,各商户均应政府要求停止营业,由于停业属于政府强制性要求,故不应承担房租。而地产公司则认为,其已考虑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允许商铺迟延支付租金,但不能因此减免第一季度全部租金,商铺租金是其偿还银行贷款利息的主要来源,若商户不缴纳租金,地产公司将面临银行贷款利息支付逾期风险,一旦影响其银行征信记录,公司其他贷款可能产生连锁反应,对公司影响巨大。针对双方的矛盾焦点,中启所向导律师向双方详细解释了相关法律规定、司法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