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们 为孩子报校外培训班这样签合同 《中小学校外培训服务合
52fw.cn 06-28 次遇见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6月28日消息(记者 黄婷) 为规范校外培训机构服务行为,化解校外教育培训机构退费纠纷,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近日,海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小学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省教育厅指出,各市县教育局要充分认识推行《中小学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简称《培训合同(示范文本)》)的重要意义,采取多种措施引导合同当事人使用《培训合同(示范文本)》)。同时,加强政策宣传,使当事人特别是中小学家长充分了解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要求,切实提高学生家长的防范意识和鉴别能力,理性签订培训服务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各市县教育部门要加强和市场监管部门的联系,共同做好监管工作。
去年,海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 《海南省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明确,校外培训机构应当与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签订服务合同,对学习项目与内容、学习形式与时限、收费项目与标准、退费办法与程序、权利义务、违约责任以及争议解决方法等内容进行约定。
记者调查发现,目前我省很多校外培训机构在收取家长的费用后,往往只向家长提供一张简单的收据,仍不能主动与家长签订服务合同。而家长们多数对签订服务合同的相关规定也并不了解,即便熟悉该政策的,也苦于没有合同样本,往往不能与培训机构签订合同。此次公布的《培训合同(示范文本)》为培训机构和家长提供了详细的范本,将促使培训机构更规范地提供培训服务。
记者注意到,《培训合同(示范文本)》含家长和培训机构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培训服务(含培训项目、培训要求)、培训收费(含收费标准、付费方式、付费渠道)、培训退费、违约责任、争议处理、补充协议等内容。(详见省教育厅官方网站:)。
南海网版权声明:
以上内容由南海网原创生产,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或理由对上述内容的任何部分进行使用、复制、修改、抄录、传播或与其它产品捆绑使用、销售。如需转载,请与南海网联系授权,凡侵犯本公司版权等知识产权的,本公司必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电子邮箱:nhwglzx@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