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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fw.cn 06-22 次遇见对于普通百姓而言,商品房是大额消费品,有些人甚至要拿出一生甚至两代人的积蓄才能圆上“乔迁梦”。然而,目前商品房市场中存在着诸多不规范行为,特别是一些开发商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预设不平等格式条款,为消费者设下陷阱。中国消费者协会27日发布第二阶段不平等格式条款点评意见,对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突出问题进行详尽剖析。
认购定金难归还
成都《××花园商品房认购书》规定:“认购方选择一次性付款的,应在签订上述买卖合同的同时付清全部房款,认购定金自动转为房款,逾期者所缴认购定金不退还。”
点评:商品房买卖属大宗消费,经营者应为消费者留有一个合理的“犹豫期”,以便消费者研究有关资料,自主决定是否购房。“犹豫期”内要求退定金的,不适用定金罚则。
单方扩大解约权
天津《××花园商品房认购协议书》规定:“若乙方违反协议书中约定之任何条款,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书,并有权将本协议书所指商品房另行出售,乙方不得提出任何异议,乙方所付定金不予返还。”
点评:任何组织和个人无权“没收”公民合法财产。该条款非法增加了经营者的权利,侵犯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属违法、无效条款。
减免责任巧设计
天津市两家开发企业共同筹建的某别墅在其商品房补充合同中规定:“房屋采用空心砖建造,而这种空心砖容易产生裂缝。房屋交付使用时,梁、板、墙体等如出现裂缝,乙方不得以此为由提出诉讼和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