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要慎签
52fw.cn 04-01 次遇见时报8月27日讯(记者徐传强)近日,有不少读者就签订购房合同一事向本报咨询。有人反映在要求查看开发商“五证”时遭到拒绝,还有人反映开发商只让他们看复印件,甚至有人反映,开发商还要求购房者先交上押金才出示“五证”。对此,本版法律顾问明确指出,以上开发商的要求都是不正当的,面对这样的开发商,购房者一定要慎签购房合同,以免掉进种种陷阱之中。
董女士反映,她看好了一套商品房准备购买,在签购房合同之前,要求看开发商的“五证”,售楼处工作人员说需要先交一万元定金,交完定金以后才能看“五证”。董女士无奈只好交上定金一万元。售楼小姐这才拿出了“五证”的复印件,董女士提出看原件,小姐说原件在总公司,售楼处只有复印件。
张先生来电反映,他看好一套房子后,在准备和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时,考虑到他需要仔细研读合同条款的需要,他提出将尚未签字的合同带回家,但是,售楼小姐说,公司有规定,合同只能在售楼处看,不能带走。
就上述情况,山东信义律师事务所房产部的丁艾东律师指出,购买商品房正常的程序应当是:第一步客户先选择楼盘,看好房屋;第二步是核验与楼盘相关的法律文件,审查开发商的“五证”是否齐全;第三步是签订认购书,交纳定金;第四步是签订购房合同,办理其他手续。这里值得注意的是,开发商出示的“五证”必须是原件,因为复印件很有可能伪造或变造,其真实性有待考证。再有,开发商提供的合同文本大多是由它自己拟制的,里面可能有不对等的条款,对购房人不利,因此购房人应该仔细审查。
根据以上介绍,开发商要求先交定金,然后再看“五证”的要求,是不符合正常程序的。只提供“五证”的复印件,以及合同不让带出售楼处,都是无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