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街头张贴“离婚协议”原是健身中心广告
52fw.cn 04-19 次遇见@小小:太“辣眼”了。
@赵重阳:为商家的智商感到着急啊。
@微笑冷酷:我倒觉得这挺有意思的。
@特想去西藏:零成本炒作。
@无所谓:这符合广告法吗?
@灿烂千阳:自我感觉良好而已。
@听孩哭的声音:商家聪明人,思维活跃。
@楼宴2016: 高手在民间啊,打了一首好广告。
@九幽Lv:秀呀!666!
@心如止水:无奇不有!
@whm:无聊。
@我们要努力:离婚协议吓倒一群人。
@churyy85:要严打这类广告。
@雪饼在这里:无聊,眼球的。
@吃西瓜用大勺:这种出于好奇看的人还多一些,贴个广告压根没人看。
@八零还不老:广告请做得规范点,最基本的离婚协议内要有双方的姓名身份证号,儿女情况,财产情况,还要签名按指模以及民政局盖章。
@我是羊羊羊:广告打得一点痕迹都没有,一点都没有,真的,我信你个鬼啊!
@风筝:姑娘的要求也不高,那个谁,你赶紧带着媳妇去哈,房啊、车啊搞不定,健个身办个卡总是能实现的吧,哈哈,快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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