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游合同”范本发布 途中安排购物必须明示
52fw.cn 04-26 次遇见4月1日,记者从临沂市旅游部门获悉,随着国家旅游局发布的《国内旅游“一日游”合同(示范文本)》的推广使用,“一日游”行程中购物、另行付费项目以及自由活动项目将被明令禁止。如果景点本身含购物项目,旅行社需向消费者明示,合同未约定的购物项目将视为非法。
近日,国家旅游局发布《国内旅游“一日游”合同(示范文本)》。今后,在“一日游”合同或行程中将不会再出现专门的购物店,如果景点本身含购物,旅行社要在合同或行程中标明,让消费者提前知晓。
据了解,临沂市旅行社推出的一日游项目主要集中在蒙山、沂水的地下画廊及雪山彩虹谷、沂南的竹泉村及沂水的地下大峡谷、莒南县的天马岛-天湖一线,还有青岛海底世界或青岛极地世界,以及泰安方特欢乐世界。
临沂市旅游局旅游监察大队的李大队长说,目前临沂的旅行社仍在使用省旅游局、省工商局2009年联合下发的《山东省国内旅游合同》示范文体。以往旅行社与游客签定合同时,需明确标明有哪些非景区内的专门购物店,景区内已有的购物店一般不作特别说明。如果是非景区内的大型购物店,旅行社一般都与之签定了提成协议,这些非景区内的大型购物店必须在合同或行程中明确写出,否则应视为违反合同约定,游客可以投诉旅行社的违约行为。
此前,临沂曾发生多起旅游购物方面的投诉,主要集中在海南游、北京游等线路,主要问题是在当地的旅游购物店购买的商品出现质量问题。上周,一家旅行社组织的北京周末游中,临沂一名游客在北京一家购物店购买了一个玉手镯,回家后却发现该玉手镯有断纹,于是投诉到临沂市旅游局监察大队,监察大队要求该旅行社必须赔偿游客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