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安平法院成功执结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
52fw.cn 02-24 次遇见11月12日获悉,河北衡水市安平县人民法院与县公安机关联合,对被执行人李某采取“临控”措施,成功执结了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
2018年6月8日,李某因购买原材料资金周转,经人介绍向宋某借款5万元,并签署借条一份。借款到期后,宋某多次催要,因李某一直未还,遂一纸诉状诉至法院。安平法院于2019年3月12日做出判决,被告李某于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归还原告宋某借款本金5万元及利息。因李某迟迟未履行还款义务,宋某向安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局冯法官首先查到李某名下的一辆奥迪车,但并未找到该车,后与被执行人李某多次沟通,被执行人先是推托履行,后又拒不到庭。经多方查找,未发现李某的下落,也未发现其名下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
鉴于李某拒不申报财产且至今下落不明,经向院领导请示,冯法官决定对其采取“临控”措施,并于2019年9月18日向公安机关送达了相关手续。10月30日清晨6点多,安平法院执行局接到县公安机关的紧急电话,称李某已到安平县某宾馆入住,请派人前往。
冯法官与其他3名干警即刻赶到该宾馆,发现李某所住房间的房门紧闭,无人应答,经耐心劝导,门内依然毫无动静。冯法官立即找来宾馆工作人员打开房门,李某果然躲在房内。冯法官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李某意识到抗拒执行的严重后果,承认了错误,并表示会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最终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