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金顶:拟与控股股东签署借款合同补充协议
52fw.cn 03-01 次遇见四川金顶:拟与控股股东签署借款合同补充协议
时间:2019年11月27日 19:10:32 中财网
原标题:四川金顶:关于拟与控股股东签署借款合同补充协议的公告证券代码:600678 证券简称:四川金顶 编号:临2019—044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与控股股东签署借款合同补充协议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控股股东——深圳朴素至纯投资
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朴素至纯”)向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
民币3亿元的财务资助,借款利率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
款基准利率,具体以借款时的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
为准。借款期限为2年,期满经双方协商可续期,双方于2017年9
月29日签订编号为“JD2017-160”的借款合同。该借款主要用于公
司及子公司开展业务、补充流动资金或其他朴素至纯认可的用途,由
公司根据资金使用计划在借款额度内进行分期申请借款。
自2017年9月29日至今,朴素至纯向公司提供的借款本金余额
为7,788.00万元,主要用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业务等,现
“JD2017-160”借款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确认,拟签署借款合同补
充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概述
鉴于该借款合同期满,且公司对外融资条件尚不具备。根据公司
经营情况现状,仍需要大股东借款的长期支持,经双方协商确认,拟
签署借款合同补充协议。
二、出借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深圳朴素至纯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2、主体类型:有限合伙
3、经营场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4068号卓越时代大
厦4708
4、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朴素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
梁斐)
5、成立日期:2016年06月15日
6、经营范围:股权投资;投资兴办实业、项目投资(以上具体
项目另行申报);创业投资;投资咨询、投资顾问(均不含限制项目)。
(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
许可后方可经营)
三、本次拟签署的《借款合同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出借人:深圳朴素至纯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甲方)
借款人: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借款额度
双方一致同意将原借款合同约定的总可借款额度叁亿元(小写
300,000,000)调整为壹亿伍仟万元整(小写150,000,000.00元),由
乙方根据资金使用计划在借款额度内向甲方分期申请借款。
第二条 借款期限
本协议生效后,双方新签订的借款合同借款期限统一为一年,自
甲方实际发放借款之日起算;借款期满,经乙方申请,甲方同意后,
借款期限可延长一年。
第三条 借款利率
本协议生效后新签订的借款合同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
银行贷款利率执行。
第四条 原有借款的处理
双方一致确认:截止本协议签订时,上述借款合同中乙方尚未归
还给甲方的借款本金为 柒仟柒佰捌拾捌 万元整(小写__7,788.00
万元);双方一致同意将此部分借款的到期日统一变更为本协议经乙
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后一年;在本协议生效之前,此部分借款的
借款利率按原合同执行,生效之后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银行
贷款利率执行。
四、关联交易豁免情况
朴素至纯系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20.50%的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