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52fw.cn 04-29 次遇见证券代码:002827证券简称:高争民爆公告编号:2019-023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仅为战略合作框架性协议,代表各方的合作意愿和合作前提的框架性约定,为双方合作目标、合作领域和合作机制的初步洽谈结果。具体合作项目需另行商议和约定,协议的后续执行情况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需要履行相关审批或备案程序。
3、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仅为框架性协议,对公司2019年度及以后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需视协议双方后续合作的实施和执行情况而定,故公司目前无法准确预测该协议对公司2019年度及以后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协议签署概况
1、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与中铁物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基于长远发展战略考虑,为了充分发挥双方产业优势,按照市场化的原则,本着“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原则,双方一致同意开展全面战略合作。
2、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需要履行相关审批或备案程序。如双方后续有涉及金额的合同;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合作方名称:中铁物资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20979745
成立日期:1992年6月4日
业务范围:铁道建筑系统内汽油、煤油、柴油,大型物件运输;无船承运;招投标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销售黄金制品、白银制品、非金属矿石及制品、金属矿石(粉)、金属材料、石油制品(专项许可项目除外)、沥青、焦炭、煤炭(不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物煤的交易、储运活动)、建筑材料、机械设备、五金、交电、有色金属、轮胎、橡胶、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及危险化学品)、燃料油、谷物、豆、薯类、日用品;仓储服务;包装服务;工程信息咨询;机械设备、器材租赁;出租办公用房;废旧金属与非金属制品的回收及批发(不含危险废物);货运代理;投资及资产管理。(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9号
法定代表人:赵红鹰
中铁物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物资集团)隶属于世界500强企业—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其前身是中国人民解放军铁道兵后勤部,1984年随铁道兵集体改工并入铁道部,1990年更名为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物资局,2003年3月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定名为中铁物资集团有限公司。铁路建设项目铁总管甲供物资代理公司和铁路建设用钢轨招标代理服务商,是国家发改委批准的成品油专项供应单位;主营铁路运输、建设所需的钢轨及配件、油料、火工品,大型基建项目所需钢材、水泥等相关物资贸易、工程物流、物资仓储、配送等业务。
中铁物资集团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战略合作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作双方
1、中铁物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2、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二)合作内容
1、双方同意在合作中建立的互信、惯例与默契是商业合作战略伙伴关系的基础,提高效率与共同发展是双方合作的目标和根本宗旨。
2、双方同意,在不涉及各自专利、专有技术及不损害第三者利益前提下,实现信息共享。
3、双方在成功合作的基础上探索,最终实现强强联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