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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哈市将推动非科技型企业向科技型企业转型升级,符合条件的非科技型企业转型为科技中小企业可获资金补助,资金补助总额不超过50万元。
对于成立3年以上且无自主知识产权(包括受让)的非科技型企业,通过购买在哈高校院所科技成果(签订专利权转让合同、技术秘密转让合同、委托开发技术合同)转型升级为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按照购买科技成果技术交易到账金额的50%给予资金补助,总额不超过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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