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修正案
52fw.cn 05-02 次遇见【财新网】(记者 蓝方)劳动合同法修正案草案二次上会,对劳务派遣适用范围的限定仍然最受关注。 2012年12月24日,第...
热评:
网络孺子牛(新浪微博)2167天17小时4分27秒前
冰凉小鱼(新浪微博)2167天17小时5分52秒前
@喵有九命 就像那天我們討論的,濫用派遣制度明顯是有違公平原則的
Benjamin_seaver(新浪微博)2167天17小时8分54秒前
【勞務派遣】就是拿三千塊的工錢,做三萬塊的工作。拜託各位老大,假如都這樣我們就要餓死了。
旦旦妈妈2009(新浪微博)2167天6小时6分9秒前
吃亏的都是底层…有这么多时间研究这个,干吗不规定同工同酬啊?干嘛不取消公务员事业编??大家都一样就好了嘛…
终结者RKO(新浪微博)2167天7小时22分58秒前
法律修改的越细致,越能看出中国人的聪明才智
上课笔记(新浪微博)2167天9小时27分32秒前
我觉的要是劳动监察部门不严格执法,那等于没有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