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的几种无效购房合同 不得不防
52fw.cn 07-25 次遇见对于不少购房者来说,往往认为签了购房合同就能够万事大吉,法律即可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在房屋交易时,有可能会遭遇到无效合同,即使签订也白搭,无法保障自身权益,因此,购房者买房时务必要擦亮眼睛,警惕一些无效的购房合同。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 ,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行为 , 因此 ,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房屋买卖均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签订合同 , 他们不能独立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 否则 , 属无效合同。
2、 限制行为能力人未取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限制行为能力人只能进行与其年龄、智力、精神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 他们进行房屋买卖应当由其法定代理 人代为签订合同或取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没有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 限制行为能力人自已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3、以欺诈为目的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这是指一方当事人以捏造事实或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 , 致使对方当事人发生错误认识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4、以胁迫的手段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指一方当事人以使对方财产、肉体或精神上受损害相威胁 , 迫使其产生恐怖而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5、乘人之危签订的经济合同。
是指一方当事人乘对方处于危难之际或利用对方的迫切需要 , 强迫对方接受明显不利的条件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6、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 , 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利益所的房屋买卖合同。
是指双方当事人故意串通 , 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签订的合同无效。
7、当事人之间没有签订书面房屋买卖合同 , 又无据可查的 , 亦认定为房屋买卖合同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