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欠督办压力初现:山东一县政府请求江苏审理其工程款拖欠案
52fw.cn 04-07 次遇见“政府要带头讲诚信守契约,决不能‘新官不理旧账’,对拖欠企业的款项年底前要清偿一半以上,决不允许增加新的拖欠。”李克强总理在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中的承诺言犹在耳,但基层政府却另有表现。
近日,金乡县政府向最高院提出,应由江苏省法院审理自己欠债案件。
金乡,山东省济宁市下属县。但近日,在被知名企业上海东沃景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沃公司”)诉请清偿4年前工程款后,该县政府向山东省高院提出管辖异议,要求由江苏省法院来审理其案件,被驳回后,该县政府又上诉至最高院。
《中国经营报》记者核实,金乡县政府还在上诉状中,试图对其4年前出具的工程确认函予以否认。
据了解,东沃公司于2014年初与金乡县政府签订协议,为其设计、建设滨河大道工程,合同额为2.63亿元。当年7月交付相关工程后,10月份金乡县政府出具《工程项目投资服务费用确认函》,但此后却一直未能清偿工程款,还一度以土地抵债,并向东沃公司借款。
拖欠4年后,东沃公司在山东省高院发起诉讼,并申请了保全,但在保全裁定书发出后,金乡县政府提出了上述管辖权异议。截至记者发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