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安和纯债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
52fw.cn 05-06 次遇见二零一九年四月
重要提示
1、泰康安和纯债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2019年3月11日证监许可[2019]339号文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代表其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2、本基金类别为债券型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3、本基金的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为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银行”)。
4、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5、本基金将自2019年5月8日至2019年5月14日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具体办理业务时间见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公告或拨打客服电话咨询)公开发售。
6、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直销机构为本公司,包括直销中心柜台及基金直销电子交易系统(含网上交易、泰康保手机客户端交易、“泰康资产微基金”微信公众号以及基金管理人另行公告的其他电子交易系统)。其他销售机构详见“六、本次募集当事人及中介机构”下“(三)销售机构”。
7、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本基金指定销售网点同时为投资者办理开立基金账户的手续。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申请可同时办理。
8、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一个投资者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
9、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10、投资者可以多次认购本基金份额。
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电子交易系统(包括网上交易系统、泰康保手机客户端、“泰康资产微基金”微信公众号以及基金管理人另行公告的其他电子交易系统等)或本基金其他销售机构认购基金份额的,单个基金账户首笔最低认购金额(含认购费,下同)为10.00元,追加认购每笔最低金额为10.00元。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柜台认购基金份额的,单个基金账户首笔最低认购金额(含认购费)为100,000元人民币,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000元。基金管理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募集期内,投资人可多次认购,对单一投资人在认购期间累计认购金额不设上限。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50%,或者变相规避50%集中度的情形时,基金管理人有权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认购申请进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笔全部或部分认购申请。
认购申请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11、本基金不设募集上限。
12、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投资者在T日规定时间内提交的认购申请,通常应在T+2日到原认购网点查询认购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各销售网点查询最终成交确认情况和认购的份额。
13、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9年4月30日《中国证券报》上的《泰康安和纯债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发布在本公司网站(),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有关申请表格和了解基金募集相关事宜。
14、代销机构的具体销售网点详见其相关业务公告。
15、在募集期间,除本公司所列的销售机构外,如增加其他销售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
16、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18-95522(免长途话费)、010-52160966咨询认购事宜,也可拨打其他销售机构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认购事宜。
17、对未开设销售网点的地方的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1895522(免长途话费)、010-52160966咨询认购事宜。
18、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募集安排做适当调整。
19、风险提示
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债券资产(包括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中期票据、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同业存单等货币市场工具、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在每次开放期前15个工作日、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15个工作日的期间内,应开放期流动性需要,为保护持有人利益,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
在开放期内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持有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上述5%的限制,但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若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基金投资其他投资品种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纳入投资范围。具体投资比例限制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本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应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投资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因交收违约和投资债券引发的信用风险,基金投资对象与投资策略引致的特有风险,等等。
#p#分页标题#e#本基金可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该券种具有较高的流动性风险和信用风险。中小企业私募债的信用风险是指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发行人可能由于规模小、经营历史短、业绩不稳定、内部治理规范性不够、信息透明度低等因素导致其不能履行还本付息的责任而使预期收益与实际收益发生偏离的可能性,从而使基金投资收益下降。基金可通过多样化投资来分散这种非系统风险,但不能完全规避。流动性风险是指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由于其转让方式及其投资持有人数的限制,存在变现困难或无法在适当或期望时变现引起损失的可能性。
本基金可投资国债期货,国债期货采用保证金交易制度,由于保证金交易具有杠杆性,当相应期限国债收益率出现不利变动时,可能会导致投资人权益遭受较大损失。国债期货采用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足保证金,按规定将被强制平仓,可能给投资带来重大损失。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每满6个月开放一次申购和赎回,投资者只能在开放期提出申购赎回申请,面临在封闭期内无法申购或赎回的风险。由于本基金在开放期集中开放赎回,故开放期出现巨额赎回的可能性较大,带来更高的流动性风险,在开放期赎回的投资者面临无法及时获得赎回款项的风险,而未赎回的投资者面临因变现冲击成本所致的基金净值波动风险。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本基金每个开放期的最后一日日终,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有效申购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金额扣除有效赎回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金额后的余额低于5000万元的情况,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入清算程序并终止,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份额持有人面临基金强制清盘的风险。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及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低风险收益品种。
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在市场波动因素影响下,本基金净值可能低于发售面值,本基金投资者有可能出现亏损。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一、本次募集的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
泰康安和纯债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及基金代码:泰康安和纯债6个月定开债券,007145)。
(二)基金类型及运作方式
债券型基金,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的方式运作,即采用封闭运作和开放运作交替循环的方式。本基金封闭期内采取封闭运作模式,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本基金的第一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基金合同》生效日6个月月度对日的前一日。下一个封闭期为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至该日6个月月度对日的前一日,以此类推。
每个封闭期结束后,本基金即进入开放期,每个开放期的期限为自每个封闭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含该日)五至二十个工作日。在每个开放期,本基金赎回开放日、申购开放日的日期或有不同,具体期间由基金管理人在每个封闭期结束前公告说明。开放期内,本基金采取开放运作模式,投资人可办理基金份额申购和/或赎回或其他业务。开放期未赎回的基金份额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封闭期。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或需依据《基金合同》暂停申购或赎回业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