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瞒着母亲卖其房产卖房协议有效
52fw.cn 05-05 次遇见儿子瞒着母亲伪造委托书,擅自把母亲名下的房产转卖给他人,这样的房屋买卖协议是否有效呢?
我国《合同法》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以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身边的事儿
向某与李某系母子关系。向某拥有一套位于许昌市区的房产。2011年,因向某出国看望女儿,上述房产适逢拆迁,李某便代表向某与当地社区改造指挥部签订了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协议约定将向某所有的上述房产予以拆迁并给予一套安置房,同时给予相关拆迁安置费27789元。
李某在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时提供了向某出具的委托书,内容为“本人因在国外,无法处理家中事务,特此委托我儿子李某全权处理拆迁赔偿事宜”。该委托书有向某的签字并加盖其个人印鉴。后李某与孙某签订了房屋产权转让协议,以15万元的价格将上述安置房转卖,协议附有向某的委托书。
向某得知情况后,一纸诉状将李某告上法庭,要求确认李某与孙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无效。
法庭另查明,2012年,向某回国后得知儿子李某卖安置房一事,曾以委托合同纠纷为由将李某诉至法院。经许昌市魏都区法院组织调解,双方达成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