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钛白:公司控股股东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暨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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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年12月17日 17:01:29 中财网
原标题:中核钛白:关于公司控股股东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暨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公告证券代码:002145 公司简称:中核钛白 公告编号:2019-122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暨实际控制
人发生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为李建锋先生将其持有的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股份9,050万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本的5.69%)对应的表决权、提名权、提案权、参会权、监督建议权等权利不可撤销地
全权委托给受托方王泽龙先生行使,王泽龙先生受托李建锋先生本次表决委托后,可以实际支配
的公司表决权股份43,0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05%,本次表决权委托后,公司实际控制人
变更为王泽龙先生。
一、基本情况介绍
李建锋先生与王泽龙先生于2019年11月15日签订《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
协议》(下称“《股份转让协议》”),约定李建锋先生将其持有的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下称
“中核钛白”或“上市公司”)43,050万股股票(占中核钛白总股本的27.05%,下称“标的股票”)
转让给王泽龙先生,转让价格为3.8元/股,交易总价为1,635,900,000元,并约定股权分两次交
割。截至本公告日,标的股票中34,000万股股票已经过户至王泽龙先生名下,尚有9,050万股股
票(占中核钛白总股本5.69%)未过户。
经双方友好协商,2019年12月17日,李建锋先生与王泽龙先生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
(简称“本协议”),李建锋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9,050万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69%)
对应的表决权、提名权、提案权、参会权、监督建议权等权利不可撤销地全权委托给受托方王泽
龙先生行使,王泽龙先生受托李建锋先生本次表决权委托后,可以实际支配的公司表决权股份
43,0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05%,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本次表决权委托后,公司实际控制人
变更为王泽龙先生。
二、《表决权委托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委托人):李建锋
乙方(受托人):王泽龙
(一)、委托安排
委托方李建锋先生同意将其持有的中核钛白9,050万股(占中核钛白总股本5.69%,以下称
“授权股份”)对应的表决权、提名权、提案权、参会权、监督建议权等权利不可撤销地全权委托
给受托方王泽龙先生行使,王泽龙先生同意接受委托。
(二)、委托范围
1、在委托期限内,乙方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
关法规和届时有效的上市公司章程规定和乙方自身意愿,行使授权股份对应的股东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