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朝公主出嫁大食史实献疑及蠡测
02-13 次遇见摘要:11世纪20年代,辽朝公主出嫁大食。从马卫集收录的信件分析,“大食”不太可能是伽色尼。从各种文献对喀喇汗名称的记载推测,“大食”也不太可能喀喇汗。从历史背景考察,“大食”同样不太可能是阿拉伯帝国。“大食”有可能是塞尔柱,求婚的王子册割可能是塞尔柱历史上著名的恰格里(Chaghri)。此外,《辽史》关于大食两次遣使时间间隔的记载显然有误。
据《辽史•圣宗七》(卷十六)记载,开泰九年(1020)十月壬寅,“大食国遣使进象及方物,为子册割请婚。”次年太平元年(1021)三月,“是月,大食国王复遣使请婚,封王子班郎君胡思里女可老为公主,嫁之。”此外,《辽史•属国表》(卷七十)的记载与本纪的记载基本一致。
关于辽朝可老公主出嫁大食王子一事,仅有寥寥数语记载,算得上西域史中的一段小插曲,问题的焦点是辽朝公主所嫁之“大食”,究竟为何国。目前的研究归纳起来主要有三个观点:一是指传统意义上的阿拉伯帝国;二是指喀喇汗王朝;三是指伽色尼王朝。在这三种说法中,喀喇汗说占据上风。笔者关注的领域非西域史,将从仅有的两条基础史料出发并结合其他材料,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对此问题提出几个疑问及提出自己的推测,仅当偶得。
献疑之一:时间
《多桑蒙古史》认为,殆至信奉伊斯兰教之阿刺伯人侵略波斯河中两地之后,细浑河东之突厥人则称此种地域为大食之国,质言之阿刺伯人之国也。蒙古人又仿突厥之例,名穆斯林曰Tadjik或Tazik。故在此时之史籍中,常用此名与突厥相对,不问其人为突厥为波斯为阿刺伯,此须其为城乡之穆斯林,一概名之曰大食。也就是说,大食一词后来泛指信仰伊斯兰教的西亚和中亚等国家或部落。因此,才会有将《辽史》的“大食”解释为阿拉伯帝国以及信仰伊斯兰教的喀喇汗王朝和伽色尼王朝的说法。
但是之前的研究忽略了一个可疑且非常重要的问题,那就是两次遣使求婚的时间间隔问题。“大食”的第一次遣使发生在开泰九年十月壬寅,即1020年的农历十月二十五日,而第二次遣使仅仅发生在次年的农历三月(具体日期不详),由于1020年有闰十二月,所以两次遣使间隔仅仅间隔5-6个月。那么,在古代的交通条件下,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远在中国西域、中亚、西亚的喀喇汗、伽色尼和阿拉伯帝国能够遣使往返辽朝一次吗?这显然是不可能的。
古代从中国西北通往中亚和西亚的丝绸之路地理环境复杂,高原、山地、沙漠、戈壁交错,气候恶劣多变,再加上强盗作梗,因此使节和商人往往结伴而行互相照应,一般是沿着有绿洲和人烟的路线行进,便于补充水源和物资。而行路依靠的是骆驼和马匹等畜力,畜力又要负载货物和必要物资,因此行进速度十分缓慢。
12世纪中亚地理学家马卫集记载了从喀喇汗重要城市喀什噶尔到达辽朝的路线。据康鹏的考证,这条路线在辽兴宗(1031-1054年在位)之前就已存在。
马卫集记载:“前往这些国家从事商业或其他事务的旅程是:从喀什噶尔至叶尔羌4天,再从那里至和田10天,再从那里至K•rwya(克尼雅Keriya)5天,再从那里至沙州50天。从[沙州]有道路通往中国、契丹和回鹘各国:……去契丹的京城ūjam[原文如此]则应东行并经过下列地方:至Khātan-san(Khātūn-sïnï)约二个月,至atkin(?)一个月,至ūjam[原文如此]一个月。”
钟晗认为ūjam是辽都上京。康鹏考证ūjam为契丹皇帝的捺钵地(即行宫),ūtkīn(即atkin)为辽上京。但不管如何,从喀喇汗(喀什噶尔为喀喇汗重要城市,今新疆喀什)到辽朝皇帝所在地单程需要5-6个月是必须的。即在正常的通行条件下,一个商队或使团在半年以内可完成全段单程旅行。这在古代以畜力为基本动力的交通条件下,应该说是非常理想的行进速度。同一时期的宋大中祥符二年(1009),喀喇汗国(《宋史》作“于阗”)黑韩王遣使如宋朝贡。“涉道一年,昼行暮息,不知里数。”
距离辽朝最近的喀喇汗尚且如此,伽色尼和阿拉伯帝国的路程更是遥远。而1024年辽朝派出的使者更是于3年后的1027年才到达伽色尼。因此,《辽史》记载两次遣使时间间隔仅为5-6个月,显然有误。
献疑之二:贡象
《辽史》的记载中有一信息,即贡象。马建春认为,由此次大食“进象及方物”的事实看,它应与当时据有北印度地方的伽色尼王朝有着密切的联系。而这时领地据葱岭东西的喀喇汗王朝, 显然不具备有“大象”这一方物的条件,此前历代大食、波斯入贡方物中也不见有此物, 故所谓“大食”来使,显然与伽色尼王朝有关。马先生将贡象作为“大食”是此时期据有北印度地区的伽色尼王朝的重要依据,因为北印度是象的原产地之一,而喀喇汗不产象。
伽色尼确实产象,而且军队中还有象兵。如公元994年,色布克•特勤和他的儿子马木合率领一支大军和二百头战象,向阿姆河前进。
但在丝绸之路贸易中,中转贸易十分常见,贸易物品(动物)的原产地界限有所打破。适应能力极强的象也不例外。13世纪,丘处机在撒马尔罕“见孔雀、大象,皆东南数千里印度国物。”喀喇汗也有通过战争从疏勒获得大象的记载。宋开宝四年(971),喀喇汗“僧吉祥以其国王书来上,自言破疏勒国得舞象一,欲以为贡,诏许之。”因此,以贡象作为“大食”为伽色尼的依据并不充分。
1027年,辽朝使者至伽色尼,表达“双方互相友好”的意愿。但是伽色尼王的反映是“穆罕默德收到这两封信并读了其中的胡言乱语之后,……根本不可能应允建立真诚的关系和实现交往的要求。”很难想象前几年还迫不及待连续遣使求婚的伽色尼仅过几年后态度会转变得如此之快。因此,辽朝和伽色尼应该没有通婚。
此外,马建春先生认为,大食两次入贡,均为“请婚”而来,这一现象在大食以往及此后与中国的交往中都未曾出现过,而当时大食与中国相隔迢迢万里,中亚地区诸政权格局基本形成,辽朝在西域亦无强有力的影响,阿拔斯王朝与辽谋求政治联姻的意向不明。
杨蕤也认为,古代这种不同民族间的联姻的主要目的是寻求政治上的保护,或意味着在政治上的一种同盟关系,并以此在经济上获得好处。从上述的联姻分析,大食应为西域的某个政权,如果大食为迢迢数千里之外的阿拉伯国家,那么这样的联姻实在叫人有些费解。所以,“大食”为阿拉伯帝国的说法似乎难以成立。
献疑之三:王子
《辽史》的记载中还有一信息,即求婚者为大食王子册割(《辽史•属国表》作“册哥”)。同时,《马卫集论中国》中还有这样的记载:“本家族的一位贵妇人曾嫁给了卡的尔汗(Qodir-khan)的儿子Chaghri-tegin,两个家族通过联姻而结成同盟。”卡的尔汗为喀喇汗历史上著名的玉素甫。tegin汉译“特勤”,是突厥贵族称号。
黄时鉴认为,Chaghri即“册割”的对音。钱伯泉和胡小鹏也持同样的观点。因此,《辽史》的“大食”为喀喇汗。喀喇汗与辽朝通婚是没有疑问的,那么是否为《辽史》的“大食”呢?这要从喀喇汗的名称谈起。
有学者认为,《辽史》称呼喀喇汗为“阿萨兰回鹘”或者“回鹘阿萨兰”。此外,还有认为“阿萨兰回鹘”或者“回鹘阿萨兰”为高昌回鹘,或者龟兹回鹘。笔者赞同喀喇汗说并略作补充。
辽朝西部边境与喀喇汗的东部边境接壤。所以,两个政权之间有直接接触,彼此互相了解。如元丰六年(1083),宋神宗问喀喇汗使者:“‘道由诸国,有无抄略。’曰:“惟惧契丹耳。’又问:‘所经由去契丹几何里?’曰:‘千余里。’”
在新疆莎车发现的喀喇汗突厥语文书中,称波斯人为Täzik(塔吉克),阿拉伯语文书中称阿拉伯人为Arab。由此可见,喀喇汗人不称自己为“大食人”。
在伊斯兰文献里,喀喇汗王朝还有其他名称,如阿弗喇西雅卜王朝、可汗王朝、伊利可汗王朝、桃花石王朝、哈卡尼耶王朝等。尽管突厥人为主体的喀喇汗王朝已经伊斯兰化,但传统的阿拉伯波斯人并不称呼其为大食。“但因为他们不是真正的大食人,所以大食人称他们为突厥蛮,意即类似于突厥者。”“突厥人、大食人和印度人,都名载史册。”
因此,在上述情况下,辽朝不太可能将喀喇汗当成“大食”。
接下来考察“Chaghri”问题。Chaghri,又作cagri,突厥语常用词,为“猎鹰”的意思,汉译察格利、恰格里、查基尔等。除了马卫集记载的Chaghri特勤外,还有于阗国王致沙州归义军节度使“曹大王”的信函中提到的“察格利汗”(10世纪60-70年代)以及一份莎车出土的1082年的阿拉伯语法律文书中提到的“恰格里特勤”。Chaghri为喀喇汗等突厥语王朝和部落中贵族男子的常用名。时至今日,在突厥语系中也是男性常用名。
所以,“册割”并不一定对应喀喇汗11世纪20年代的Chaghri特勤。综上,“大食”不太可能是喀喇汗。
蠡测:塞尔柱?
问题还是先回到起点。“大食”第一次遣使的时间是开泰九年(1020)十月壬寅,时间精确到日期,第二次遣使的时间仅记载为太平元年(1021)三月,所以可能有误,应该要往后延期。那么,要延后多久呢?笔者做一大胆推测。
宋仁宗天圣元年(1023)十一月,“内侍省副都知周文质言:‘沙州、大食国遣使进奉至阙。缘大食国比来皆泛海由广州入朝,今取道沙州入京,经历夏州境内,方至渭州。伏虑自今大食止于此路出入。望申旧制,不得于西蕃出入。’从之。”宋朝重申旧制,规定大食从海路进贡,不得从陆路进贡,而且时间点是1023年,这有可能是宋朝得知“大食”与辽朝通婚后所做出的警戒反应。因为宋朝同样对此时四分五裂的阿拉伯世界的认知有点模糊。“大食者,诸国之总名也。有国千余,所知名者,特数国耳。”
此外,在1104年的《李充公凭》中也有这样的一段记载:“勘会旧市舶法,商客前虽许至三佛齐等处,至于高丽、日本、大食诸蕃,皆有法禁不许。”这说明宋朝曾经禁止本国商人前往大食贸易。这有可能是对“大食”与辽朝通婚的戒备反应。
如果笔者的推测能够成立的话,那么“大食”的第二次遣使有可能发生在太平二年(1022)三月或太平三年(1023)三月。.那么此时在西域地区有哪个政权可能为“大食”呢?笔者蠡测,“大食”有可能为中亚的塞尔柱。理由如下:
1、10世纪中叶左右,塞尔柱部落首领塞尔柱克率领部众来到锡尔河中下游地区,皈依伊斯兰教。因此,11世纪20年代,塞尔柱可称为广义上的“大食”。
2、11世纪20年代,塞尔柱此时刚好有位贵族名叫恰格里(Chaghri),为塞尔柱克之孙、米哈伊尔之子、伊斯拉伊尔之侄。恰格里在塞尔柱突厥历史上颇有作为,有可能为《辽史》中的王子册割。公元992年,塞尔柱克去世。不久之后,米哈伊尔也被杀。恰格里和兄弟托格里尔追随新首领伊斯拉伊尔在河中地区(锡尔河和阿姆河流域)活动。为恰格里请婚的有可能是伯父伊斯拉伊尔(即“大食国王”),但由于塞尔柱实行双王制,所以恰格里有可能也可以称为王子,《辽史》则笼统地记为“为子册割请婚”。
3、11世纪初,塞尔柱人投靠了喀喇汗王朝在河中地区的统治者阿里特勤。大约在1025年,阿里特勤与伽色尼王朝的一次战争中,惨遭失败,伊斯拉伊尔被俘虏。此时的塞尔柱部落游牧于中亚地区,尚未建立帝国,依附于喀喇汗王朝,因此辽朝对其不甚了解,可能暂时以“大食”称之。同时,塞尔柱在中亚地区复杂的局势中艰难求生,迫切希望与辽朝联姻,以期增强影响力。所以才会在战争爆发前短时间内接连两次遣使求婚。
4、如果“大食”的第二次遣使有可能发生在太平二年(1022)三月或太平三年(1023)三月的话,那么位于中亚的塞尔柱能够在18个月(理想情况下)或者30个月(宽裕情况下)往返辽朝一次。以往返18个月即单程9个月计,从辽朝至喀喇汗5-6个月,从喀喇汗至相邻的塞尔柱3-4个月是可行的。笔者目前尚未发现此时期关于喀喇汗至塞尔柱的路线及日程的直接记载,但可以从8世纪入唐新罗僧慧超从天竺取道中亚回安西的路线和日程中得到一些提示。其路线和日程为:康国(撒马尔罕)——跋贺郍国(费尔干纳)——骨咄国(塔吉克斯坦西南部)——吐火罗国(阿富汗阿姆河上游地区)——东行七日至胡蜜国(阿富汗东北之瓦汉)——东行十五日经播蜜川(阿姆河支流穆尔加布河)即抵达葱岭镇,——步行一月抵达疏勒国(喀什)。此时活动于阿姆河和锡尔河地区的塞尔柱往喀喇汗的路线和日程可参照慧超路线,不过丝绸之路交通线的历史变化复杂,仅供参照。从阿富汗阿姆河上游地区到喀什大约需要52天,其中有30天还是步行。如果有3-4个月的时间,还可以从阿富汗阿姆河上游地区再往西行一段距离。所以在理想情况下,从喀喇汗至塞尔柱3-4个月是可行的。
在中西交通史的研究中,由于史料匮乏,对音难证,信息量有限,地名的考释往往是难点。以上的塞尔柱说仅仅是笔者的一种蠡测,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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