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徽商与长江流域的木材贸易
02-13 次遇见摘要:木材贸易是明清时代长江流域重要的商业活动之一,历来颇受学界关注。近十数年来,随着著名的徽州文书和清水江文书之深入发掘和系统整理,一些新的珍稀文献得以利用,这使得相关研究有了进一步深化的可能。本文即利用新近发现的民间文献,探讨徽商与长江流域的木材贸易。论文在概述明清时代长江流域木材流通状况的基础上,重点介绍了新见民间文献中的徽州木商史料。论文指出,在整个长江流域的干支流,特别是长距离的木材运输中,徽州木商无疑是最为活跃的商帮。徽州木商之崛起,显然得益于南宋以来木业经营所积累的经验和财富,而明代开始的皇木经营也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徽州木商的进一步壮大。在徽州府下辖的六县之中,婺源木商最为专业。在婺源当地,木业采伐有着将近千年的悠久历史。明清时代,在长江流域各地,无论是作为行商的木客,还是在地坐贾之木行,婺源人皆充当着重要的角色。
徽州文书是反映今皖南和赣东北一带社会生活的民间文献,迄今已发现者多达100 万件(册),这些文书是研究12 至20 世纪中国历史的珍贵史料。而清水江文书则是反映15 至20 世纪贵州清水江流域山林经济的契约文书,据了解,目前发现最早的清水江文书,是天柱县档案局收藏的明代成化二年(1466)的合同。在清水江流域,徽州木商、江西临江府清江县商人和陕西商人是最为活跃的三大商帮。近年来新发现的三种徽州商编路程抄本,因其涉及婺源木商在清水江流域的木业经营,从而将徽州文书与清水江文书这两大区域性的重要文书紧密地联系起来,为跨区域的综合性研究提供了重要的基础。
一、明清时代长江流域的木材流通
中国地势西高东低,自西向东呈阶梯状分布,横贯东西的河流具有重要的水运价值。在南方,长江是一条自西向东流淌的大河,其干、支流先后途经青藏高原、云贵高原、四川盆地、东南低山丘陵和长江中下游平原。从总体上看,长江流域气候湿润,土壤类型多样,广泛分布着纷繁复杂的木材资源。及至明清时代,海拔500 米以下的东南低山丘陵地带之开发已较为成熟,当地的原生林木被破坏殆尽,无论是官府还是民间,欲求大尺寸的木材,只能主要前往华中的湖南、湖北,以及西南的贵州、四川一带开采。在这种背景下,长江流域长距离的木材贸易愈趋繁盛。
在明清时代,木材贸易关系到国计民生。从国家层面上看,木材主要用于皇家兴建宫殿陵寝,地方政府建设官署衙门,打造漕船、战船和海船等。而在民间,木材则与日用民生关系密切。当时,由于传统建筑以土木结构为主,大批木材被用于兴建房屋、打造农具、家具甚至棺材等。以长江下游为例,明清时代江南经济的空前繁荣,城镇数量急剧增加,富商大贾追求风雅豪侈的生活,园林名胜大批兴建……这些,都对木材输入产生了极大的需求。此外,特别是皇家兴作以及达官贵人、富商大贾对高档家具的普遍使用,人们对于西南地区珍贵名木之采伐充满了浓厚的兴趣。这些,都刺激了长江流域木材长程贸易的兴盛。
二、徽州木商与长江流域的木材贸易
1、徽州木商之崛起
徽州地处皖南的低山丘陵地区,境内虽有一些原始森林,但因其平原周边的低山丘陵开发较早,至迟到12 世纪的南宋时期,人工林之种植便早已开始。当时,因王朝定都临安(今杭州),一些木材便沿着新安江东下前往杭州。从当时起,就有徽州木商活跃于长江三角洲一带。
及至15 世纪后期的明代中叶,一方面,人工林的栽植在徽州更为普遍。而在另一方面,随着徽州商帮之崛起,更多的徽州人前往长江流域各地从事木业经营。根据此前“徽学”研究所形成的通识——当时,徽州本土以及毗邻徽州的浙江西部之木材,通过新安江——富春江运往长江三角洲。江西的木材则由赣江汇入长江干流,顺流而下进入江南各地。而湖南、湖北、四川和贵州等地之木材,也自西向东源源不断地抵达长江下游三角洲。此外,徽州木商还在福建等地采伐木材,通过海运至浙江乍浦、上海,进入长江三角洲。
其中,需要特别提及的是明清两代对皇木的需求。15 世纪初,明朝永乐皇帝迁都北京,在元大都的基础上大兴土木。此后,明清两代营建不断,频繁采办各种大木。因都城建设的特别需要,这些皇木主要是些生长周期较长(有的长达数百年甚至上千年)、高大挺直的楠木和杉木,用于宫殿、园林建筑上的关键部位。在此背景下,特别是四川和贵州的深山老林,便成了包括徽商在内的众多木商重点经营的区域。
2、徽州木商与长江沿岸的滩地与市镇
明清时代频繁的木材贸易,极大程度上促进了长江上游与下游的经济联系。在整个长江流域的干、支流,都有徽州木商的活动。当时,在一些河流的节点,自然形成了停放木排之处。由于长江沿岸各处水流缓急不同,河道宽窄不一,故而木排停靠滩边,需要经过改排后,方可继续前行或逐排卖去。而这种停靠、堆放木排的江河之滨,总称为“滩”(亦即木滩)。有的滩地周围亦形成为重要的聚落,官府于此设立榷关,徽商有时亦在此处建设会馆。
例如,在贵州清水江流域,卦治、王寨、茅坪为最大的木材市场。而从清水江至沅江(长江支流)则须小排放运,从自然条件来看,自湘西黔阳县托口开始,河床愈益宽阔,由清水江运来的木排,需在此处被重新编扎成较宽的木排,源源下输。接着,木排经湖南的辰州、德山一带,至洞庭湖汇入长江,再须整合为大排,方能抵御滔滔江流。而在四川,由长江上游的金沙江沿岸采伐的木材,沿途经由重庆,因有渝关所在,城外的江北嘴一带,遂成了木材转输的中枢。此后,木材顺流而下进入长江中游,重要的榷关有汉口以及江西的九江。及至下游,又有安徽的芜湖,江苏的龙江关、扬州关和仙女庙等。特别是芜湖的“徽临滩”、南京上新河的“徽滩”(亦称“省滩”)等,因与徽商的特殊关系,极具特色。据民国初年的《清查芜徽临滩地广告》记载:
木业自明末清初,徽州为最著,徽州六县,婺源为最多。初由本山刊运,继乃充其勇力,合山【陕】西及江西之临江人开拓苗疆,深得苗人悦服,故除徽、临、西三帮外,他帮不能入苗。而
三帮中,又以徽为领袖,字号百数十家。其在赣州关上下采办者,亦百数十家。兵燹后,归金陵上新河销售,后乃改运苏州,沿途立椿石、购滩地,为停簰堆木之场。在芜湖之滩地,与临江帮共业,名曰徽临滩。在上新河之滩地,为徽帮独购,名曰徽滩。另建会馆,为木商独立机关。此皆我木业中人集巨资、竭精力之不动产也。
据载,“徽临滩”形成于明代隆庆、万历年间。而南京上新河则在“徽滩”的基础上,形成为木商的重要聚落。对此,《上新河竹枝词》曾吟咏:
"人家以外有沙滩,十里周遭尽属官,非陆非舟君记取,竹篱板屋是阑干。”竹枝词中的“沙滩”亦即上新河之“徽滩”,诗歌作者王友亮为婺源县漳溪村人,系徽州木商后裔,对上新河一带的风土人情极为熟悉。他在这首竹枝词之后注曰:“徽商木筏聚此,为板屋以居,名曰阑干。”在清代,上新河徽州木商之奢侈生活,在某些方面甚至可以与扬州盐商骈肩称雄。
3、从民间文献看徽州木商的活动
在传世文献中,徽州一府六县,有相当多木业经营的记载。以歙县为例,早在明代中后期,就有曹氏“族人多贾木,木贾钜商也,非千金以往不克胜”的记载。此一记载是指歙县的曹氏,关于该家族的山林经营,同书的另一篇《吴茂才传》载:“外父曹富翁,缗钱巨万金,尤饶山木,木子钱冠邑以南。”
除了常见的文集、方志史料之外,徽州文书中也有不少记载。例如,在一批清代前期的歙县巴氏文书中,就有三份反映山林贸易的内容,其中之一为:
立拼约人方启光等,今因祖墓讼事欠少使用,自情愿将土名水枧头山上浮木,出拼与巴名下前去砍斫一次,面议价银二十两整,其银当即收足,其杉木同养至挂钟堘一齐砍伐,不得多留。其先并无重当、重拼,倘有内外人等异言,俱系身承当,不涉受人之事,恐口无凭,立此拼约存照。
康熙四十五年二月日立拼约人方启光(押)
同侄方伯宜(押) 方秀士(押) 方月尧(押) 方光贵(押) 书中方籍宜(押)这份拼约,说的是方启光等人将山上浮木出拼于巴姓商人名下砍斫。另一份召批曰:
立召批巴同茂,今有本家圣字号,土名葛藤、太子尖、杉树弯等处山一全业,分作十股开,于内十股之二,出召与方伯宜兄前去开,锄种五禾。面议租米五担,其租米本家不取,准作栽苗工食。其苗三尺二行,五尺一根,遍山遍降栽种一青。如苗不密,加倍征租。恐口无凭,立此召批存照。
内方伯宜兄一股,方众位一股,再批(押)。
康熙四十八年三月日立召批巴同茂(押)
包中胡伯亨(押) 张绍远(押)此一召批,是巴同茂将本家部分山业交由方伯宜开发。其中提及的诸多细节,反映了徽州当地人工林的栽培实态。此外,在这批文书中,还另见有巴钟淇的一封书信,谈及因山林经济发生的纠纷:
旧冬承将谷字六十号土名水枧头山业股法出拼,换去当年所当本利各墨,因高年老者,必不虚浮,是以相信,所当契墨两缴。今程宅将此号木尽行砍伐,已托友关说。据覆,近年亦系仁兄作全业拼与,所以信嘱小儿烦驾来城言清,不意竟付之度外。候木归程之局,寒家虽懦弱,岂肯甘受设骗?今再奉闻,涉[设]若再丢耳后,难免公处理论。特此布达,拱[恭]候驾临,切勿自误是望。
伯宜仁兄电。
眷弟巴钟淇顿首,八月十七日具。
巴钟淇应是徽州木商之的名,而前述的“巴同茂”,则当为商号之名称。上述的两份契约以及一封书信,反映了徽商巴氏和方氏在木业经营中的合作与纠纷。
除了山林经营之外,有关木材运输的内容也有相当不少。1843 年在徽州商业重镇屯溪出版的《新刻易见杂字·农业》中,就有专门的“行商类”:
揭带赀本,飘泊江湖,远近贸易,斯通有无。检点行李,计算程途,披星戴月,花酒休沽。给引抽税,挂号过关,小心谨慎,任存查盘。船家经纪,弊病多端,细察防避,免被凶顽。
这些是从总体上谈论徽商的外出贸易,指出在木业经营的各个环节中皆应小心谨慎,洁身自好,以免受骗上当。《新刻易见杂字·农业》接着有“拼木类”:
邀同伙计,合做买卖,拼买跽山,计数多少,央托牙人,讲定价目,写立文契,交割钱谷。
这是描述签订契约前后的各类交易程序。随后的“树木类”,则记述不同树木的种类。“斫树类”详述入山砍树的程序,“拕树类”、“装簰类”、“犁缆类”、“篷舍类”、“放簰类”和“做梱类”,一一概述了木材从深山运往水畔的种种技术规范。此外的“抽分类”则指出:
芜湖南京,二关抽分,各样报单,不怕光棍。旗筹过关,上河御簰,上滩进行,各处发卖。
当时,由上江运下的木材,经芜湖和南京两处抽分,然后运往各处销售。此后,书中还专门述及“苏州簰类”和“瓜州[洲] 簰类”,反映了苏州和瓜洲二处是当时木业运输的重要节点。总之,上述文字首列木业及木商的经营活动,从各个角度叙及徽州木商在长江三角洲的木业经营。而20 世纪初的另一册启蒙读物《日平常》抄本中,也主要描述徽州木商的贸易活动:
为木商,最获利,水里求财岂容易,虽然造化赖五行,也要经营会算计。
拼青山,须仔细,百千万数划估值,兑价开山择吉辰,议字拼批要先立。
数目清,码细记,斫拕拖放须人力,水火二字早夜防,牌[簰?]到江干才可喜。
出山河,放大江,头虎尾木牌[簰?]长,撑放昼夜多辛苦,劳苦工资须早偿。
上揭文字,主要涉及徽州木材沿新安江运销杭州的情况,个中有相当程式化的专业性描述,显然反映了徽商在木业经营方面的技术规范以及悠久的经营传统。
有关新安江的木材贸易,《做杉木放排要览》是1902 年徽商抄录的商业书,描述了从浙江开化放排至杭州,再由杭州回到徽州的完整路线。其中除了记录具体的水陆路程之外,还有不少反映木业经营规范的内容,这有助于我们将商编路程放在具体的商业环境中去考察。
而一册19 世纪晚期的佚名无题商编路程抄本, 则反映了太平天国前后清水江——沅江——长江的木材流通状况。从书中的内容来看,它与另外两册木业文书抄本一样,显然都出自婺源木商之手。值得一提的是,这三种文书抄本,都将徽州文书与清水江文书这两个重要的地域文书群联系在一起,相当细致地反映了徽商在长江流域的活动,因此具有特别重要的学术价值。
除了新安江和长江上游干、支流外,在长江中下游,徽州木商的活动也相当活跃。当时,来自江西的木材统称为“西木”,西木以产于赣江上游者最占多数。近年来新见的《西河木业纂要》抄本,就是徽州木商以赣州为中心编纂的商业书,其中除了常见的商编路程之外,还有木商从事山林经营的契约以及相关的诉讼案卷等。此外,《清雍正婺源木商俞氏长江放排札记》抄本,也与徽商在江西的木业经营有关。书中所涉地名起自江西湖口一带,终于今江苏南京,其中除了描述沿途关卡税例之外,更主要的是反映木商沿水路放排的心得,特别是对长江下游水道沿途险滩的描述,颇为细致入微。书中还有一份诉讼案卷:
具呈人江南徽州府婺源县商人俞文宝等,为诉害孤商,颁宪示禁,勒碑垂久,以苏茶因[商困?]事。商等江右揭囗,投治贩木,上输国税。每遇春水,路经庐陵县囗囗囗界吉水县牛州地方,此皆泊簰之所,历来弯泊梱囗囗囗囗,放流而下,任客行止。近有一班不法之棍徒,每囗囗囗囗撅勒诈银三五两不等,囗囗囗湾泊又囗囗囗囗囗木皮,窃取什物。若遇洪水囗死,则以命囗囗囗囗囗诈,商等目击,不容上簰,囗统凶徒打架,抢囗囗囗,种种不法,若不仰恳宪台出示严禁,可怜留囗囗重误丧于洪波,无辜之客旅拖累于穷途,官囗囗囗诈,商木遭其窃抢。逞凶打架,诚关性命之忧;斩缆放簰,乃有飘流之苦。为禁勒石,久以苏商,因焚香顶祝,上呈抚台大老爷台前。具江南徽州府婺源县商人俞文宝、程囗
诉讼文书中提及的木商遭遇,在当时的其他一些文书(如抄本《控词汇纂》)中也有类似的反映。
此一木商俞氏,可能为婺源西冲人,关于西冲俞氏家族的资料,目前还见有相关的一批文书,有待于系统性的深入探讨。
此外,有关木商的史料,还应当提及的是——2002 年,笔者意外发现章回体自传《我之小史》抄稿本二种,这是目前所知唯一的一部由徽商创作、反映商人阶层社会生活的小说。据此,本人对晚清民国时期的徽州木商做了较为细致的个案分析,从一个侧面展示了活跃在江南城镇中的徽商之经营活动及其社会生活。
三、余论
在明清时期,长江流域的木业经营虽然充满风险,但亦具有厚利可图,民间素有“盐商木客,财大气粗”之俗谚。在1840 年之前,木商与盐商、典商一样,被称为“闭关时代三大商”,是当时中国财力最为雄厚的商界巨擘。在长江流域的木材贸易中,活跃着几个著名的商帮。例如,在清水江流域,“三帮五勷”最为有名,这指的是徽州、陕西、江西以及其他各地的商人。个中,尤以徽州木商财力最为雄厚。而在整个长江流域的干支流,特别是长距离的木材运输中,徽州木商无疑是最为活跃的商帮。
徽州木商之崛起,一方面得益于南宋以来木业经营所积累的经验和财富,这是因为——木材贸易尤其是西南的皇木经营,通常需要巨额的资本。徽州由南宋以来积累的原始资本,以及明代中叶以后在盐业经营中积攒的富可敌国之资金,遂使徽商有着极大的经济能力参与木业经营。而在另一方面,皇木经营也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徽州木商的进一步壮大。在明代,徽州府也承担着皇木采集的繁重任务,但随着本地原生树木的大量减少,徽州人不得不远走江西、湖南和贵州、四川等更为偏远的地区,参与皇木采购。此外,徽商在木业经营中的异军突起,也与他们长袖善舞,较之其他商帮与官府势力更为密切,存在一定的关系。
在徽商前往华中、西南的过程中,他们与江西商人的合作尤其耐人寻味。江西在中古时代就有“山都木客”(山区中从事木材交易的神秘人群)的记载,此类疑信参半的传说,从一个侧面折射出当地的木业经营起源甚早。及至明代以后,在中国的西南地区,江西人的势力更是先声夺人。当时,随着“江西填湖广”、“湖广填四川”的移民浪潮,大批江西人前往华中及西南一带,一直到云南甚至缅甸,其移民人群及商业网络无远弗届。而当徽商因采集皇木进入西南地区时,江西人的商业网络早已成形,因此,徽商不得不利用此类的人脉关系,沿用与之相关的宗教科仪。于是,在木业经营中,对杨泗将军的崇拜,成了徽州与江西木商共同的民间信仰。此外,徽商还与江西临江府清江县
的商人,在芜湖的长江沿岸共同建立了停放木排的码头,称为“徽临滩”。
从总体上看,徽商凭借着雄厚的财力,以及更为严密的规范,逐渐超越江西商人,从而执长江流域木业经营之牛耳。另外,还应当指出,在徽州府下辖的六县之中,婺源木商最为专业。在婺源当地,木业采伐有着将近千年的悠久历史。早在南宋时代,婺源五通庙市的兴盛,就从一个侧面反映了12 世纪婺源木商的活跃状况。另外,在明清徽州府的政区版图上,婺源是突入江西的一块,它与江西历来存在着密切的联系。而从交通上看,徽州府对外交通的水路主要有两条:一是东流的新安江,二是西去的阊江。婺源一县通过阊江与江西沟通,并最终可西进前往长江中游和上游。因此,在六县之中,婺源人与江西的关系最为密切,他们应当比较早地进入江西,并进而走向华中及西南。
明清时代,在清水江的木材贸易中,婺源商人占据着主导地位。从18 世纪的《采运皇木案牍》抄本可见,一些婺源木商通晓清水江沿岸的苗族方言,他们的活动并不局限于作为汉、苗交易口岸的“三江”(卦治、王寨和茅坪),而是深入到了清水江上游的苗疆内部,这似乎为其他商帮难以企及。
另外,在长江下游各地,婺源商人更是极为活跃。从迄今所见的诸多史料来看,他们在诸多城镇形成了完备的商业网络,在不少地方,无论是作为行商的木客,还是在地坐贾之木行,婺源人皆充当着重要的角色。也正因为如此,在江南的不少地方,木业中人只有学得几句婺源方言,方可显示自己是吃木行饭的正统。这些,都反映了徽州木商(特别是婺源木商)在长江流域木业经营中的特殊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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