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代金币的三个问题——从海昏侯墓出土的金币谈起
02-13 次遇见在江西南昌海昏侯墓的众多出土文物中,金器的出土尤为引人注目,从金光灿灿的所谓马蹄金、麟趾金和金饼到几乎百分百纯金的金板;从实打实的金器再到数量众多的鎏金器,如两件精美的错金当卢等,无不是耀眼的“明星”文物。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副所长白云翔表示,这是迄今我国汉墓考古发现金器数量最多、种类最全的一次。这批金币出土时,考古人员和相关新闻报道者都习惯称这批金币为马蹄金、金饼等,其实非常不准确、也欠妥,不符合文物定名的原则。这批金币实际上应该分别称之为饼金、麟趾金、褭蹏金。本文就主要涉及汉代货币性质的金币命名问题、文字问题和使用问题,其他内容在此不讨论。
一汉代金币的命名问题
根据《南昌市西汉海昏侯墓》一文最后披露有关金器资料为“478件,约115 公斤,有金饼、马蹄金、麟趾金、金版等”,具体更为详细的资料并没有进一步说明。南昌海昏侯墓出土的汉代金币数量之多,种类之全,实属罕见,但所谓“金饼、马蹄金、麟趾金”等名称叫法实有不妥。事实上,汉代金币在历史上有多次发现,新中国考古工作中也多次发现,但相关汉代金币名称叫法多样,相当混乱,尚有待明确,以待视称。
有关汉代这些金币的名称早在唐代人们就无法将其区分。《汉书·武帝纪》注文中颜师古就讲到:“今人(唐时)往往于地中得马蹄金,金甚精好,而形制巧妙。” 此外在北宋沈括的《梦溪笔谈》中也有关于汉代金币出土记述的文字。《梦溪笔谈》所述:“襄、随之间,故春陵、白水地,发土多得金麟趾。……四边无模范迹,似于本物上滴成,如今乾(干)柿,土人谓之柿子金。”从该书所述“金麟趾”并非后世所谓的麟趾金,而与所谓“柿子金”相混。文中所言的“柿子金”是描述其外形,实际就是我们今天习惯称之“金饼”。可见到唐代颜师古和宋代沈括等人已将金饼与马蹄金、麟趾金作为同一物对待了,这种误解一直延续至清代。元人所编《居家必用事类全集》中就认为马蹄金是人工铸造的金块;明代方以智《通雅》卷48金石条则也认为“山金为马蹄金”;清代屈大均《广东新语》亦有马蹄金是生金的记载。即使今日专家所写《中国货币史》注“马蹄作圆饼,四边无模范迹,以平物上滴成,如今干柿,土人谓之柿子金”,其中也将马蹄金与金饼二者混为一谈。考古学家安志敏当年也认为“金饼一般系指汉代的麟趾金和马蹄金而言”。
秦汉时期出土金币的类型主要是金饼,包括海昏侯墓出土的,不完全统计大致七八百枚,圆形,正面凹陷,背面隆起,多数打有戳记、戳印,部分还兼有刻铭和刻划的文字、符号等。出土数量最多的除了窖藏就是大型诸侯王墓,西安市北郊谭家乡金饼坑出土金饼 219 枚,江苏盱眙南窑庄窖藏1件铜壶内装有 25 枚金饼,共重 7463.4 克。满城汉墓两墓共出金饼 69 枚,定县 40 号汉墓出土金饼也有 60 枚之多,另外山东长清双乳山一号汉墓和湖南望城风篷岭 M1 各出土金饼 19 枚。考古工作者对西安北郊谭家乡发现的219枚金饼经过系统个体称计算,这批金饼形状基本一致,一面稍隆起,而另一面稍内凹,外观均呈圆饼形,直径在5.67一6.60厘米之间,平均直径6.30厘米,个体称量多在247克左右,其中处于245一249克之间的金饼140枚,等于和超过250克的有31枚,最重的为254.4克,而低于240克的仅一枚,为227.6克,全部金饼总重为54116.1克,平均重量约247.11克。这一事实上,早在上世纪七十年代中期,萧清先生经过研究认为,西汉时一斤约合今250克。`而今天包括海昏侯墓在内各地出土的汉代完整的金饼,亦多以250克左右最为常见;此外汉代度量衡研究表明,汉尺一寸约合今23.5厘米,以一寸的体积乘以黄金的比重:19.3,即23.53x19.3=249.5655克,大量的汉代金饼实物与此结果比较相符合。即一枚完整的汉代大金饼约为汉代一斤黄金。当然汉代除大金饼外,满城汉墓还出土了数十枚小金饼,直径1.7一2厘米,重14.2一21.5克,即是汉代一两的小金饼。
今天我们习惯从器物形制角度称这些外形圆形,正面凹陷,背面隆起的金币为金饼,俗称为“柿子金”,其实汉代人多言之为“饼金”。如《后汉书·乐羊子妻传》:“羊子尝行路,得金一饼”;《三国志·陈矫传》:“以五金饼授之”。延至六朝,仍以饼金连称,如《宋书·符瑞志》:“法义以十三年七月于篙高庙石坛下,得玉璧三十二枚,黄金一饼”;《南史·褚彦回传》:“有人求官,密袖中将一饼金”;《神仙传》张道陵条:“具行道,忽见遗金三十饼”。文献记载汉代和三国时期,金皆以饼相称。按照文物定名原则中,其中一条重要原则就是约定俗成定名原则,即某器物已在史籍著录中定过名,一般不再另取新名,以免与旧称相混淆。根据此原则,所谓汉代金饼早在魏晋时期就称之为“饼金”,并为相关史籍著录,故该类金币称之为饼金或许更为恰当、准确。对此黄盛璋先生早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就主张称之为“饼金”。现代人们习惯将汉代饼形金币称之为金饼,而不没有遵从文物定名原则称为饼金,或许还是顺口好听等原因。
西汉时期金币除了饼金之外,在不少地点考古发现了所谓马蹄金和麟趾金。有关其得名原因,人们多习惯引用汉武帝太始二年诏书。《汉书·武帝纪》太始二年(前95年),“三月,诏曰:‘有司议曰,往者朕郊见上帝,西登陇首, 获白麟以馈宗庙,渥洼水出天马,泰山见黄金,宜改故名。今更黄金为麟趾、褭蹏以协瑞焉。’因以班赐诸侯王。” 东汉应劭在为《汉书》作注时指出,“获白麟,有马瑞,故改铸黄金如麟趾、褭蹄以协嘉祉也。古有骏马名要褭,赤喙黑身,一日行万五千里也。” 同样按照文物定名原则,如一有自名的器物,一般依自名定名;二约定俗成定名,即某器物已在史籍著录中定过名,一般不再另取新名,以免与旧称相混淆。根据此原则,所谓汉代麟趾金和马蹄金应该称之为麟趾金、褭蹏金则应更为恰当、准确。一般认为褭蹏二字的“褭”字是指一种奔跑如鸟飞的一样快的宝马,读niao;蹏是蹄的异体字,也念ti。麟趾,是指白麟(和麒麟一样是古人想象中的动物)蹄趾。二者之间的区别在于麟趾金是椭圆形的内中空,显得细长,其上部后端有一小趾;褭蹏金成圆形,内中空,显得短粗,后跟略内收。或许因“褭蹏”二字难识难写,后世就俗称马蹄金,当然也有颜师古的功劳。早在唐代颜师古就给《汉书·武帝纪》中相关记载作注曰:“武帝欲表祥瑞,故普改铸为麟足、马蹄之形以易旧法耳” ,其中就提到了“马蹄”。估计后世以讹传讹,“褭蹏”金就逐渐演变为马蹄金。大量考古资料表明,汉代麟趾金、褭蹏金(马蹄金)只是圆底与椭圆底的区别,前者主要是椭圆底,后者主要是圆底,二者在形体大小、重量、含金率、使用手段等方面都没有不同之处。二者形制基本相同,首端都有掐丝贴花工艺,个别还镶嵌有琉璃,如定县东汉刘修墓出土的麟趾金和褭蹏金首部都镶了一面琉璃,海昏侯墓出土的一些褭蹏金(马蹄金)也镶嵌有琉璃。
现代考古和相关研究已经较为清晰地了解了秦汉金币的基本情况,因此相关讨论也可以开展,即汉代金币主要品种包括饼金 、褭蹏金(马蹄金)、麟趾金三种类型,其中最为常见的金币为饼金。除以上三种最为主要的汉代金币之外,在汉代金币的实物中,还有一种金五铢金币。1980年陕西咸阳出土的金五铢,现珍藏于陕西历史博物馆,其形制为方孔圆钱。钱的正面左右横书篆文“五铢”,“五”字交笔缓曲,上下两横较长;“铢”字的金字头呈三角形,朱旁上下两笔圆折。另外洛阳巩义市也出土了一枚金五铢,其形制、铸文笔法和咸阳出土的都极其相似、仅在重量和尺寸大小上略有差别。汉代金五铢出土的虽然不多,但金五铢的出现,是古代金银货币形制演变中的一个重大飞跃,在古代金银货币发展史上却具有划时代的意义。汉代金五铢的出现,表明它已经从低级的称量货币发展成为黄金铸币,是金银货币形态由低级向高级发展的必然规律。
二 汉代金币的文字问题
汉代金币无论是饼金、褭蹏金(马蹄金)、麟趾金,还是金五铢,金币上都有一些文字,内容涉及器物主人、记重、刻数等。如1995一1996年,在山东长清县双乳山发掘的一号西汉初年济北侯国最后一位诸侯王墓中发现了20枚金饼,其中19枚大金饼置放在墓主人头下玉枕南侧,呈东西向一字排列,而1枚小金饼则置于墓主人腹部。19枚金饼总重4262.5克,最重的228.7克,最轻的重178.直径径.36.6厘米,小的6.25克,平均重量为220.482克,金饼最大厘米,平均直径6.4厘米。最小的金饼直2厘米,重“66.5克,大部分金饼凹面有刻划文字或符号,有的并戳划有印文,多为“王”字,少数有“齐”、“齐王”等字。上世纪七十年代初西安鱼化寨汉上林苑出土金饼上刻铭有“斤六铢”、“十五两廿二铢”;1978年陕西咸阳毛王沟五队发现的金饼上刻铭为“斤一两廿三铢,、“十五两十铢,这些饼金自身都有重量刻铭。
汉代金币上的文字除内容复杂外,其书写方式也是多样的,主要有铸文、戳印、刻划和墨书四种形式。1999年西安北郊谭家乡汉代窖藏出土的219枚饼金,其中大部分有戳记和戳印文字,就属于戳印系列。“从全部金饼实物看,打戳记现象较为普遍,总计占到182枚。戳记有近似‘V’、‘U’、‘T’、‘S’形等四种”;“钤戳印现象比戳记更为普遍,总计占到208枚。戳印绝大多数为方(矩)形,少数为圆形,字体多为阳刻凸文小篆,部分介于篆隶之间,仅三方印为阴刻凹文。戳印主要分布于凹面内、外两区”,戳印主要有“租”、“黄”、“千”、“且”、“全”等文字,具体意义不详;前文提到的山东长清济北诸侯王墓出土的戳划有“王”、“齐王”等铭文的饼金铭文,以及西安鱼化寨汉上林苑和咸阳毛王沟五队发现的金饼上的铭文则都主要属于刻划铭文。所谓铸文是指金币上的文字与金币制作时同步进行,与戳印、刻划、墨书铭文相比,前者为事前铭文、后三者为事后铭文,其中金五铢中“五铢”二字就是典型的铸文。到目前为止,汉代金币上铸文形式的铭文只见于褭蹏金(马蹄金)、麟趾金和金五铢三种金币之上,几乎所有的饼金都不见此类铭文。汉代金币的墨书铭文不多见,目前只见于江西南昌海昏侯墓出土的饼金上,其中一枚饼金上墨书 “……海昏侯臣贺……酎黄金……” 的字样。
最后顺便说一下海昏侯墓出土的麟趾金和褭蹏金中的铭文,其中部分金币铸有“上”、“中”、“下”字铭文的相关问题。有关此铭文的解释有多种不同说法,如或与“白金三品”有关、或与上林苑有关,或如黄今言先生认为马蹄金的“上”、“中”、“下”字铸文,应该是黄金成色或纯度、质量的标记。汉代各地所产的黄金成色不一样,既有“山金”,也有“沙金”,其含金量各有不同。加之当时铸造“伪金”盛行,故汉府设有专门机构人员,审定黄金成色,区分等级。马蹄金的“上”、“中”、“下”字铸文是黄金价值尺度的一个标志。此外戴志强先生认为古钱的铭文, 除记地、 记年、 记重、 记值之外, 还有一种是记方位、 记炉座的。如战国燕刀币的背面分别有铸 “左” “中” “右” “内” “外” 炉的, 含义是指不同炉座的方位,方位之下再记数, 即指炉次。因此认为刘贺墓出土马蹄金和麟趾金的铭文, “上” “中” “下” 分别铸于不同的金币上, 且字体大小不完全统一, 说明它们不是出于同一匠人之手, 而是出于不同的作坊, 所以 “上” “中” “下” 应是不同作坊的代号, 是记作坊所在地。
笔者认为以上这些解释除戴志强先生解释有点道理外,其他都缺少说服力而不确,当然戴志强先生的不同作坊代号说,也并非无懈可击,也有解释不通之处。至于有人认为“‘上’字可能与汉代称金币为上币有关”;“刻有‘中’、‘下’字的金币,应该与其本身厚薄度、重量度以及黄金纯度有关”,进而认为“海昏侯墓葬中出土的刻有‘上’字样的金币应为国家所赐,代表着象征着‘皇权,刻有‘中’字样的金币应象征‘藩国王权’,刻有‘下’字样的金币象征着墓主人的身份地位再低一级别”,此说法则是无稽之谈。
事实上,根据目前已经公布海昏侯墓出土文物的资料,一套同等重量的大褭蹏金(马蹄金)上分别有“上”、“中”、“下”字铭文,同时还有一套同等重量的小褭蹏金(马蹄金)上也有“上”、“中”、“下”字铭文,以及一套麟趾金上也有“上”、“中”、“下”字铭文。此外从西安北郊谭家乡汉代窖藏出土的饼金铭文看,其中也有不少戳印的“上”、“中”、“下土”铭文,以及刻划的“上”、“上三”、“上四”、“下一”、“下”、“下十”等铭文,其具体意义不详。从目前所见在同等重量的大、小褭蹏金等上分别发现“上、中、下”等文字的可能区别,或许就并不是重量、也非含金量有关。反过来,我们很难想象同样一个大小的褭蹏金、或麟趾金的生产一定是分别在“上”、“中”、“下”三个手工作坊生产。至于其真实含义,或许目前我们对出土此类金币的情况尚了解有限,还不便做过多的推研,与其我们在此妄加猜测,不如假以时日。
三 汉代金币的使用问题
秦代实行“黄金为上币,铜钱为下币”的货币制度,汉承秦制,也是“黄金为上币,铜钱为下币”。因此黄金在汉代货币制度中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和影响。考古事实表明,汉代最为常见的金币——饼金就是对战国、秦代金饼的继承和延续,如1982年江苏盯胎县南窑庄出土“窖藏金币铜壶内装金饼25块”;1974年河南抉沟古城村出土窖藏铜壶内装金币392块,其中金版195块,金饼197块等。此外湖北江陵与长沙楚墓也多出土冥币圆铅饼,而湖南长沙楚墓也出土冥币泥饼金,其形制“纯属地上饼金之模仿”。这些现象都表明饼金的出现时间较早,并不是汉代所特有之物,其出现时间可以早到战国时期。
大量文献和考古材料都表明,汉代较大范围地使用作为上币的饼金。西汉司马迁在《史记·平准书》中关于当时物价的记载曾言: “物踊腾粜,米至石万钱,马一匹则百金”,其中太史公把“金”与“钱”并列,且把金置于钱之上,客观地反映了当时“以黄金为上币,铜钱为下币”的货币流通体制下黄金与铜钱的关系。即当时货币流通领域大数用金,小数用钱。即大凡百姓日常生活均使用铜钱,而大宗交易,如购置田宅、大牲畜和贵重物品时,则多使用黄金支付。《汉书·东方朔传》有“丰镐之间,号为土膏,其价亩一金”的记载。西安北郊谭家乡汉代窖藏出土的金饼表面有朱砂痕迹、有砂眼、切削、锤打、磕碰、添加碎片等痕迹。这批金饼上绝大多数有戳记、铃印及刻数、符号等,也发现有“齐”字刻文,这些现象都是这些饼金流通使用的最好例证。此外1971年在湖北宜昌前坪西汉墓出土1枚1/4块的饼金,也是此类金币切割使用最好例证。
1949年以后的中国大陆汉代考古发现层出不穷,在汉代各类遗址、墓葬等遗迹都发现不少汉代金币遗物。据不完全统计,大致有湖南长沙西汉墓、东汉墓;广西合浦望牛岭西汉墓;江苏铜山龟山西汉崖洞墓;河北易县西干坻遗址;河北满城汉墓;山西太原郊区的东太堡西汉墓;陕西临潼武家屯管庄村东南秦栋阳城遗址;安徽寿县;河南郑州市古荣乡古城村西的汉荣阳故城遗址;河北定县八角廊村的40号西汉晚期墓;广西贵县罗泊湾二号汉墓;江苏吁胎县穆店乡南窑庄汉代窖藏;陕西省咸阳市窑店乡毛王沟村;湖北宜昌前坪西汉墓;辽宁新金县花儿山乡张店汉城东南的西汉遗址,以及包括西安北郊谭家乡汉代窖藏在内西安多处都有或多、或少的汉代金币出土。除在河北定县八角廊村的40号西汉晚期墓(五风三年入葬的中山怀王刘修墓)出土45枚金饼,其中40枚为小金饼,其余的原报告者可以依形态分为两种,即五枚掐丝贴花镶琉璃面的褭蹏金(原文作马蹄金)和麟趾金外,其他各地发现的汉代金币都为饼金。有关汉代金币发现的地点,尹夏清女士就有较好的总结,引申如下“东部地区发现的地点较多,西部集中发现于陕西关中的首都长安及其周围地区。长江以北地区多于长江以南,长江以北分布是较为密集的地区,主要集中在汉代的关东地区、河北区、徐州一带,辽宁、北京也有发现。长江以南则分布在湖南、湖北、广西和广东地区。西汉首都长安城及其周围发现的各类金饼数量最多,几乎占了现知发现金饼总数的一半以上。除汉代首都长安及周围地区之外,绝大部分金饼出土地基本是在汉代的诸侯国范围之内,有的还直接出于他们的陵寝之内”。即使出土的大量金币的江西南昌海昏侯墓也没有超出其总结的地域范围。这样广大地域内都发现汉代饼金的存在,反过来也说明作为上币的饼金使用的广泛。除正式流通行用的货币功能外,从南昌海昏侯墓出土的饼金情况看,汉代饼金还扮演着酎金的角色。汉文帝始实行的“酎金”制度,规定各诸侯、列侯需按所辖人口数向少府缴纳黄金作为“助祭费”,不按质按量缴纳者将会受到王削县、侯免国的处罚。在南昌海昏侯墓出土的饼金中就发现了墨书 “……海昏侯臣贺……酎黄金……” 的字样,可见它们曾作为酎金,在祭祀太庙时,作为供奉的金子助祭过。
至于汉代褭蹏金和麟趾金的性质,或许正如戴志强先生所言是“纪念币 (章) 的性质”,不具有流通行用的货币功能。文献记载汉武帝太始二年(公元95)下诏将黄金铸麟趾金、 褭蹏金, 本意是要 “表祥瑞”,并“因以班赐诸侯王”。即此两类金币主要赏赐给诸侯等高级贵族,并非一般民众所能拥有,自然也就不能流通行用。从考古发现的地点看,褭蹏金除在西安汉上林苑和咸阳有发现外,第二例就是河北定县中山怀王刘修墓发现褭蹏金两枚和麟趾金一枚,第三例就是江西南昌海昏侯墓的出土。从这两类金币出土数量少、出土地点少的实际情况看,汉代麟趾金、 褭蹏金也不可能具有流通行用的货币功能。河北定县中山怀王刘修墓出土的褭蹏金、 麟趾金和刘贺墓所出者几乎一样, 两者只是数量多少的区别。西汉中山怀王刘修死于汉宣帝五凤三年, 即公元前 55 年。海昏侯刘贺死于公元前 59 年。二人去世时都处于汉宣帝刘询在位期间, 前后相差四年。由此可见刘贺墓所出褭蹏金、 麟趾金, 和刘修墓所出者应是同一时期制造的同类产品,是汉武帝 “班赐诸侯王”的遗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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