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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报讯(苏报融媒记者周函通讯员朱珍瑛)苏州将推行医保信用分级分类差异化管理,引导定点门诊部、诊所、零售药店依法诚信从业。《苏州市定点门诊部、诊所医疗保障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试行)》《苏州市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已正式出台,即将于8月15日起实施。据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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