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江信托给了3亿贷款 一年后ST冠福说:“没看到钱”
52fw.cn 04-11 次遇见近日,有投资者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透露,两年前由中江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江信托)发起设立的《中江信托金鹤158号供应链金融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金鹤158号)的3亿元信托借款并未借给合同约定的借款人ST冠福(002102.SZ),这一点也得到ST冠福方面的印证。
ST冠福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经查询,上述信托借款是控股股东未经上市公司内部审批程序隐瞒上市公司向中江信托借的款项,公司也没有收到相关款项。此外,该人员表示,如果上市公司向信托公司借此等数额的款项要经过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而且两年前就会发布相关公告并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进行信息披露。
ST冠福2018年半年报显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为林福椿及其子林文昌、林文洪和林文智四人。
▲2011~2017年中江信托净利润(单位:亿元)
3亿信托借款“闹乌龙”
中江信托于2016年11月28日设立金鹤158号,规模共3亿元,期限24个月,分6期成立,第六期于2017年1月19日成立。信托合同显示,信托资金用于向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即ST冠福)发放不超过3亿元的信托借款,信托存续期内,由ST冠福按合同约定分期支付借款本息,从而实现信托收益。
信托计划保障措施为ST冠福实际控制人中的林文昌、林文智为借款人在《信托借款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提供连带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最后一笔主债权期限届满后2年。
投资者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由于此前购买的中江信托金鹤167号逾期,加之中江信托近期逾期较多,所以很关注存续的金鹤158号的情况。此外,最近ST冠福出现一些负面舆情,所以仔细研究了ST冠福的情况,但研究后发现,ST冠福并未在相关财务报告或公告中体现上述3亿元的信托借款,“上市公司也说并没有向中江信托借款”。
对此,《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致电ST冠福方面求证,ST冠福人员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经查询,上述信托借款是控股股东未经内部审批程序隐瞒上市公司向中江信托借的款项。
此外,该人员表示,如果上市公司向信托公司借此等数额的款项,都是要经过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而且两年前就会发布相关公告并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进行信息披露。
“可能是控股股东拿着公司的章借的款,公司是最近发现有这笔借款的”,关于此笔借款的详细情况,该人员表示不清楚,不方便透露。
该人员称,目前中江信托还未沟通ST冠福,公司也未收到中江信托相关的文件,也没有说有债权、走法律程序、要求履行义务等情况。
关于信托计划中的增信措施,该人员回应称,该笔保证担保可能是个人在签信托合同时作出的担保,具体情况公司目前不清楚。
▲2011~2017年中江信托投资收益(单位:万元)
业内:金融机构认“章”
联想到今年中江信托频频“踩雷”,至于上述所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在未履行上市公司内部审批决策程序的情况下,以上市公司的名义同信托公司借款,信托公司为何没有发现的原因。
北京某信托业内人士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这种情况下信托公司很难被骗,首先,不管上市公司有没有履行相关程序,合同的章肯定是上市公司的,除非是萝卜章,那就属于合同诈骗;其次,收款账户肯定是上市公司的账户,除非有协议约定,由其他方代收,这种情况比较少见,也不正常,至于后续上市公司收到钱再给股东,那就没法防范。当然,如果控股股东拿上市公司的章签合同,其实不能算信托公司的过错,金融机构就认章和打款账户,章是真的,合同就是有效的,那是上市公司自己的过错,控股股东和上市公司拿这种说事其实是恶意逃废债务。
前述人士补充道,其实,如果合同是真的,那么董事会决议都不重要。这种事很难说信托公司失职,虽然信托公司可能事先就知道怎么回事,不过金融机构就认章,这也没什么过错,因为章是真的,打官司就不怕。今年因为资金紧,大股东侵占上市公司资金的事情很普遍,上市公司拿此说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