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没想到 婚前送出的房子还能要回来
52fw.cn 05-06 次遇见都说不以结婚为目的的谈恋爱是耍流氓,然而感情这种东西却很奇妙。它时而甜蜜,时而狗血,没到领“小红本”的那天,谁也说不准未来会是怎么样。那么以结婚为目的送出去的房子再要回去算不算耍流氓?
婚前送房分两种,一种是以结婚为目的,房产被作为“彩礼”性质过户给对方,如果婚约不成,赠与方有权利要回房产;但是若已婚,则不能要回。第二种是单纯将房产作为“礼物”进行赠与的,一般不能擅自撤销赠与。所以保险起见,大部分人都会选择以结婚为目的把房产作为彩礼赠与。通过以下案例也许你可以更好地理解。
例:男方婚前送了一套房子给未婚妻,男女双方签署了一份协议书并进行公证,后来因为某些原因没结成婚,男方)、乙方(女方)现就双方的婚前财产问题达成协议如下:
1、甲方坐落于某小区18号05室的房屋,自愿献给乙方,也作为乙方的婚前财产;
2、甲方的婚前财产在双方结婚后的夫妻存续期间均不作为共同财产处理;
3、本协议一式两份,经公证后生效。
在签订协议后一年多,男女双方中断了恋爱关系分手,未能结婚。分手3个月后,女方以男方至今不履行其在公证书中所承诺赠与的房屋为由,诉至法院,要求男方交付承诺赠与的房产,办理过户手续。男方答辩认为:因为没有结婚,不同意交付房屋。
法院判决驳回了女方的诉请,理由如下:
根据该协议书全文,双方约定了男方的房屋赠与行为,还对男方的其他财产进行了明确约定,该协议中多次出现了“婚前财产”、同时出现了“结婚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等与婚姻相关的词句,由此可以推断,该协议是以双方办理登记结婚手续作为协议生效的要件,以双方婚姻作为实质附加条件的赠与行为的婚前财产约定。由于未结婚而未达成生效条件,赠与未生效。
其实协议里的用词有些地方不够专业,但从全文理解,结合当时双方的恋爱状况,协议签署的目的等多方面考虑,该份协议真实意思并非是单纯的赠与,而是以双方结婚为条件的赠与行为。合同法规定,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在没有满足结婚的实质要件的情况下,男方可以不将房屋赠予女方。
另外,程序、协议差别的结果可不一样哦:
1.如果双方结婚半年后离婚,则上述房屋赠予已成立,男方需要将房子过户给女方。
2.如果上述协议未公证,就算双方已结婚,房子未过户男方仍可随时撤销赠予。
3.如果在上述协议后面加一句话,不管结婚与否,男方都需要将房子过户给女方,那男方就不可撤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