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上了三天班就辞职的年轻人,我想和你谈谈
runsly 03-30 次遇见那個上了三天班就辭職的年輕人,我想和你談談
上周招聘了一個年輕人。面試的時候,很有熱情,準備充分,對公司也做了研究,連對話提問,明顯也是之前有所排練的,總而言之,看起來是一個做事很認真的小夥子。
他說:我覺得,這就是我想要的公司和文化,這就是我喜歡的工作!
這個小夥子戴着黑框眼鏡,說這話的時候,一副理想主義者的激情神态。
坦白說,我被這種神态打動了。
我想,也許工作充滿繁雜無聊,但隻有這種激情,才能造就卓越。
後來我又看了一下作品,覺得底子不錯。決定錄用。
很快HR給他發了OFFER。第二周就來上班了。
幾天後,他給主管發了一條短信,說自己不喜歡這個工作。發短信第二天,他就不來了。連離職手續都沒辦。
主管跟我說起時,我還很驚詫。“這不可能吧?”
我覺得這種輕率行爲,完全不像是那個年輕人該有的。
我很想和他談談,給他發了條短信。沒回複。我準備給他撥個電話,但轉念一想,又覺得沒這個必要。
就算打通電話了,我想跟他談什麽呢?
勸他繼續來公司?——不,我不會再要他了。這樣的年輕人,我也不敢要。
跟他談什麽是“責任”?——都是成年人,也挺沒意思。
談“喜歡”和“工作”的關系?——我不是稻盛和夫,我說不出“與其找喜歡的工作,不如喜歡上手頭的工作”這種話。
想來想去,我想給他講講我自己的故事。
我想說說,7年前的自己。
那時我大學還沒畢業,在一家影視廣告公司做腳本文案。寫腳本很辛苦,影視廣告也并不有趣。跟我之前的想象完全不同。
恰好異地戀的女友來找我。有一天,我跟老板連招呼都沒打,跟行政說了一聲我不幹了,收拾東西就走了。
手機關機,跟女友過了幾天與世隔絕、幸福快樂、沒心沒肺的日子,我突然覺得該給公司一個交代,于是硬着頭皮去公司,找老板談談。
恰巧,在公司電梯口見到老板,帶着一群人,扛着大小設備,急匆匆出去外拍。老板見到我,愣了一下,指着我說:等我,回來再跟你說。
我吓壞了。這個老板平時脾氣就大,這下還不得把我訓死?
我在公司提心吊膽等了一個小時。我看着公司其他人忙碌喧嘩,根本顧不上理我。難堪之極。
我找了張紙,寫了一封長信,放在前台。算是交代了一下。
總之,我是落荒而逃。
這就是我職業生涯的開始。一個不光彩的、污點般的開始。
我想找那個年輕人,聊聊這件事。
我想告訴他,這件事成爲我後來久久無法磨去的尴尬,心靈上的癢痕。
在那之後,我經常在洗澡的時候會突然想起自己落荒而逃的身影,内心奇癢無比,忍不住要狂嚎兩嗓子才能疏解。
後來,我正式進入廣告傳播行業,在一家本土創意公司做了3年,後跟總監出來創業,到今年是第4年。
2012年的時候,機緣巧合,我又見到了當初那家影視公司的老板。
畢竟事過多年,我已經有了一顆平常心,能夠跟人家主動打招呼了。他還記得我,很熱情的跟我握手,問我近況,稱贊我“有才華”,看上去一點也記不起來當初在電梯口的尴尬相遇。
我們一起吃了個飯,相約以後有機會合作。
此後,我們再也沒有見過。
那次見面之後,我徹底原諒了自己。我也明白了一件事——幾乎所有你認爲尴尬的事,都隻有你自己記得。别人早已忘卻或不放在心上,隻有你自己,當成久久無法消逝的“心頭之癢”。
回望過去,我那個時候,很喜歡王小波。王小波有一篇文章,叫《工作與人生》。我當時讀了沒什麽大的感受,比不上讀《一隻特立獨行的豬》這麽過瘾。
但現在回過頭再看,這篇文章簡直每一個字都寫進了我的心裏。
其中有三句,猶得我心:
第一句是:“人從工作中可以得到樂趣,這是一種巨大的好處。”
第二句是:“總而言之,幹什麽都是好的;但要幹出個樣子來,這才是人的價值和尊嚴所在。”
第三句是:“人在工作時,不單要用到手、腿和腰,還要用腦子和自己的心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