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场性骚扰单位担何责?八案例透视民法典草案新变化
52fw.cn 05-19 次遇见现行婚姻法规定,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以及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也就是说,婚内出轨并不等同于同居,不包括在离婚损害赔偿范围内。
自侵权责任法施行以来,第87条备受质疑。侵权责任编草案修改了第87条,明确谁侵权谁担责,由抛物者承担侵权责任;找不到抛物者,才适用过错推定原则,由可能加害者给予补偿,同时对有关机关的调查责任、物业的安全保障责任均作出了规定。
侵权责任编草案则明确写入了“自甘风险”原则,规定受害人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受到损害后,除非加害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均由受害人自行承担损害后果。
【夫妻债务】
承办该案的法官称,小轿车车主的追赶行为属于自助行为。我国现行法律尚未规定自助行为,但在司法实践中一般均对必要限度内的自助行为予以承认。
婚姻家庭编草案第1064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胡女士觉得冤枉。2003年,前夫因嫖娼被治安处罚,夫妻感情破裂。2007年,在单位领导的见证下,两人签订了离婚协议开始分居,直到2011年1月正式离婚。三张欠条,都发生在分居期间。
林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认为,小轿车车主在追赶过程中,未对摩托车采取左右逼停等危险驾驶行为,也未与摩托车发生摩擦和碰撞。石某发现小轿车追赶后,不但未停下反而继续超速行驶。小轿车车主的追赶行为并未超过必要限度,与交通事故的发生不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终审判决驳回林某的上诉请求。
婚内夫妻一方单方举债,什么情况下属于个人债务?什么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淮安市胡女士曾面临这个问题。
2011年4月,胡女士到银行取钱时发现工资卡被法院冻结。去了法院才知道,前夫在离婚前,三次举债欠了7.5万元,逾期未还,债权人起诉到法院,法院判决胡女士与前夫共同承担债务。
婚内单方举债是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在冲浪练习过程中,发生碰撞导致王某眼睛被冲浪板击中,并非因张某违反运动规则或主观故意导致,因此双方对损害的发生均无过错。张某对王某进行了适当补偿,无需再支付其他费用,驳回了王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现实生活中,婚内出轨对配偶造成的伤害,有时候并不亚于与他人同居所造成的伤害。司法实践中,有的法院依据不构成同居的婚内出轨行为,判决过错方给予损害赔偿。也有不少法院依据现行婚姻法规定,驳回了无过错方的损害赔偿的请求。
“打印遗嘱”有没有法律效力?
老人因病去世后,其妻提起诉讼,要求按照遗嘱继承房产。但老人两个子女不同意,认为遗嘱不真实,是受继母胁迫所写,不具有法律效力;房子是父亲一人出资购买的,作为遗产应依继承法规定按份额划分。
该起案件发生于2017年8月,林某搭乘同学石某驾驶的摩托,途经一百货商店时,剐蹭了一辆小轿车。两人担心小轿车车主索赔,赶紧驾车离开。
【自助免责】
该案的焦点在于,如何界定打印遗嘱?打印遗嘱是不是自书遗嘱?有没有法律效力?
2016年12月,一名网友在微博爆料称,她供职的一家大型金融机构,一名业务负责人欲潜规则女下属,逼迫女下属开房。被女下属拒绝后,这名业务负责人以辞退相威胁。爆料中附有微信聊天截图。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遗嘱系老人借助设备而形成的自书遗嘱,有其本人签名捺印,符合法律规定,应认定合法有效。两个子女虽称遗嘱是受继母胁迫所写,但并没有举证加以证明,因此判决妻子按遗嘱继承房产。
人格权编草案第1019条: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出院后,林某把小轿车车主告到法院,认为小轿车车主如果不强行追赶,交通事故应该不会发生。法院审理后认为,小轿车车主并不是这起交通事故的责任主体,且在交通事故发生过程中并无过错,不应承担责任。
那么,在职场性骚扰中,职场性骚扰的高度关注,不少网友对该金融机构的处理不满,认为用人单位不能祭出停职、停奖金这样的“家法”了事。几天后,该金融机构再次通报,性骚扰者已被开除。
子女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尽管老人在遗嘱中签名捺印,但不符合继承法中对自书遗嘱的“自己书写”“自己签名”并“自己注明年、月、日”的要件要求,故不具有自书遗嘱的效力。在无遗嘱继承的情况下,应按照法定继承处理被继承人遗产,最终判决两个子女与继母按份额划分遗嘱中的房产。
但小轿车一直紧紧跟在后面,石某遂超速行驶,想甩掉小轿车。开到一平直路段时,摩托车先与道路北侧路肩发生擦撞,之后一头撞在停在人行道的面包车上。摩托车与面包车不同程度受损,林某、石某双双受伤,被紧急送到医院救治。
追肇事车导致交通事故算“自助免责”吗?
侵权责任编草案第1176条: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他人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人格权编草案第1023条:对自然人声音的保护,参照适用肖像权保护的有关规定。
婚内出轨,离婚时能否获得损害赔偿?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但火爆并没有持续多久。由于“ZAO”用户协议中暗藏涉嫌侵犯用户隐私权的霸王条款,去年9月被工信部约谈。霸王条款删除后,争议并未终止。有网友担心,自己会不会成为受害人或者侵权人,如果面部信息泄露,被人非法利用怎么办?如果“被换脸”明星提起侵犯肖像权诉讼,又该怎么办?
去年初,一段视频通过AI技术把朱茵的脸替换成杨幂,迅速蹿红全网,有网友提出可能侵犯版权与肖像权。视频制作者回应称,主要用于技术交流,并无营利行为。在讨论声浪中,该视频最终下架。
2015年12月7日中午12时许,湖南某县一名女童搭乘爷爷的摩托,途经一栋高楼时,被楼上掉下来的一砖块砸中头部,立即入院治疗,伤情经诊断为重症颅脑损伤、硬膜下积液、脑积水等,经司法鉴定构成三级伤残。
但不少网友并不认可处理结果。某门户网站的调查结果显示,86.5%的受访者对处理结果不满。有网友说,该金融机构不能因为此事是员工行为就轻描淡写,撇清管理责任。
【婚内出轨】
去年6月,法院再审作出判决:撤销原判,判定由前夫一人承担其所借的7.5万元债务。
【职场性骚扰】
#p#分页标题#e# 全国两会召开在即,备受关注的民法典草案,即将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作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民法典几乎囊括人一生中所有民事行为。结婚、离婚、继承、收养等人生大事,物业服务、饲养动物等生活琐事,都能在民法典中找到依据。
有学者提出,“AI换脸”引发的讨论表明AI安全与法规需要解决更多问题。技术是中性的,不应因有争议就禁止换脸技术的应用,立法者应当根据不断出现的新情况,对人工智能带来的影响进行伦理评估,以保障相关法律和政策及时跟进。 自2018年8月,民法典各分编草案首次提请审议以来,各分编草案已历经三至四次审议。对比现行物权法、合同法、婚姻家庭法、收养法、继承法、侵权责任法,各分编草案有诸多新变化,对所涉及民事行为做出了新规定。通过以下案例,了解民法典将如何影响你的生活?
“AI换脸”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此前,2005年修改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第40条首次立法规定了“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受害妇女有权向单位和有关机关投诉”。但对于什么是性骚扰,用人单位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现行法律法规并没有作出具体规定,由此导致受害者维权难。